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一些楼盘短期内剧烈的价格波动,确实给购房者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但是,开发商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容易界定。 ...
因房屋性质不符而办不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可否解除责任如何承担 上海房产律师网点评: 合同签定后,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
租赁过程中,发生商场改建,是否可以要求出租房承担违约损失? 答: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保障承租人的装修利益,在租赁合...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购房流程中,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开发商迟延交房购房人如何索赔违约金 在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购房人索赔违约金的案件中,购房人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确定,能够获得支持的数额是多少...
案情简介: 宋某与上海市某地产公司(以下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以13万元的价格买卖地下室车位,开放商应于2009年6月前交付车位给买受人使用,预期...
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中开发商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1、不可抗力。 这是文金发律师在桂林所代理的此类案件中,开发商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办不下贷款就要支付巨额违约金? 律师提示:小心购房合同补充协议隐藏的猫腻 来源于:中山商报2008年10月9日第1143期b4版 &n...
购房者屡遭银行迟延放贷面临支付违约金风险 2010年3月1日来源东方网综合作者田苗苗选稿李浩翔 房贷竟成房产交易“拦路虎&rdquo...
房屋买卖起纠纷反诉请求被驳回 作者:彭泽县人民法院杨秀丽发布时间:2009-05-27 江西法院网讯4月29日,彭泽法院审理了一起互诉违约金...
对于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调解合同解除的同时,就房价损失的赔偿问题,可按照下列原则设置调解方案:(1)有约定的按约定调解;(2)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结论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此外,还应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进行调解。...
尽管法律规定,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其承担必要的居间费用。但有的中介为确保收益,在买卖居间协议中除根据定金罚则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外,还往往特别约定若守约方获得违约赔偿,同意将所获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介方支付劳动报酬。对此调解时应注意到,此处的“劳动报酬”实际就是中介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故不应简单采信合同约定“劳动报酬”的字面含义,要向中介公司指出其设定保底条款将造成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失衡,其最终获得的往往只能是相对客观的必要费用。 ...
能否取得购房按揭贷款,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开发商则应返还首付款并对合同的解除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作出承诺保证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该对此承担基于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提供按揭,此时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应当赔偿开发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比如因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进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定金。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纯公积金贷款 遇到开发商不肯盖担保章 不管您是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借款合同内容是一致的,开发商都是需要在公积金借款合同上盖章的,开发商在贷款手续上故意为难购房者,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开发商必须在购房者自愿的情况下,积极配合购房者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业务。如开发商在贷款手续上设置障碍,若贷款无法正常申批造成房款无法按期支付,这将视作开发商违约,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在2011年5月25日,伍小姐携带首付款,并与贷款银行雇员一同前往房地产开发商处准备签订预售合同,足以证明了伍小姐诚意。然而,开发商在提供打印好的合同文本中,涉及到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部分确实显示不公平,伍小姐有理由提出异议,要求予以修改。但当天经过磋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正式合同未能在原定的期限内签订,如此责任不在任何一方。而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而伍小姐作为购买人则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证人吴某出庭作证,来证明开发商当场表示没有商量余地一节事实,符合一手房交易市场的一般惯例,法院予以采信。在此表态绝无商量余地的情况下,伍小姐没有与开发商再继续磋商并无不当,不能以此就认定伍小姐是恶意毁约。现伍小姐要求解除购房及车位预订单,双方均同意解除法院则予以准许。法院认定涉案纠纷,系基于定金合同解除不能归责任何一方,遂判决100万元定金予以返还。...
出卖房屋后户口违约迁出,法院判决一天赔偿100元...
如果到期未履行,你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诉讼费根据标的按比例收取。至于能否解除合同则需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了.一般情况下不是根本违约则不能够直接解除合同,需要给对方一个期限来履行合同.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尽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但违约金的约定也不能明显偏高或偏低,应当与实际损失相近。...
(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变更)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征得预购人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正常情况下,不能以未发生的,将来不确定的事情为借口,及时买家将来不能贷款,那么其要有证据证明,并且也要按照合同来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买家并没法实际发生贷款被拒绝的情况,因此不能成为违约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