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老徐来找我,一进门就说,钟涛律师,我被人骗了,是被我老婆骗的。我说,慢慢讲。他说,为了买房,我们办了假离婚,房买了,她死活不肯复婚,现在人财两空。我听完,叹了口气。这案子,我每年都要碰上好几起。所谓假离婚,法律上压根就不存在。
事情是这样的。老徐和阿芳结婚十几年,上海有一套两居室。那年房价往上蹿,两人想再买一套投资,可名下已有房,限购卡着,税费也高。中介出了个主意:办个离婚,房子归阿芳,老徐净身出户,这样老徐就是单身首套,能买新房,还能省一笔税。
两人商量了几天,觉得这是笔划算账。去民政局那天,两人还想着一两个月后就复婚的事,有说有笑。离婚协议写得明明白白:现住房归阿芳,存款归阿芳,孩子也归阿芳抚养。老徐净身出户,连个落脚的地方都写在纸上没了。他当时说,反正是假的,写啥都行。
离婚后,老徐用单身身份,顺利买了新房,产证写他自己。买完房,他兴冲冲去找阿芳复婚。阿芳一开始推三阻四,后来干脆摊牌:婚不复了,孩子我带着,房子归我,是你自己签的字。老徐懵了,回头一算,自己净身出户换来的新房,还得还贷款,那套老房却彻底没他的份了。
这里有个坑,是这件事最致命的地方,我每年都要跟人讲好几遍。法律上根本没有假离婚这回事。你去了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从那天起就断了,法律认定就是真离婚。你心里想的是假的,登记的效力是真的。这叫外观主义,登记写什么,法律就认什么。
有人会问,那离婚协议里把房子都给阿芳,明显不公平,能不能推翻。有机会,窗口很窄。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反悔,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可法院判不判,得看有没有欺诈、胁迫这些情形。老徐手里只有聊天记录,证明两人说好要复婚。这只能说明动机,说明不了签字时被骗被逼。
这个区别,是很多人栽跟头的地方。动机不合法,不等于签协议时意思不真。老徐是成年人,自己签的字,房是自己分的,没有谁拿刀架在脖子上。法院一看,协议白纸黑字,双方自愿,那就有效。老徐想要回老房,难。
顺便说透一层道理。为什么登记一出,就再难回头。因为婚姻登记是国家给你的公示,别人信它,银行信它,房管局信它。你回头说那是假的,等于让所有信赖这个登记的人跟着改。这种事,法律不能办,一办,天下所有的登记都成了儿戏。所以它宁可让个别反悔的人吃哑巴亏,也要把登记的效力立稳。
还有人会问,那复婚了不就行了。退一步说,就算两人真复了婚,事情也回不去了。你想想,离婚时房子判给阿芳,那就是阿芳的个人财产。复婚以后,这套房还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重新领了结婚证,就自动变回夫妻共有。很多人以为复婚等于一切复原,错得离谱。
我这案子还有一个更深的坑,藏在房子之外。为了买房假离婚,本身是在规避限购和税收政策。上海对这类操作有防控,比如离婚后一定年限内买房,按原来的家庭来算套数。老徐侥幸绕过去买成了房,可这种操作一旦被认定,轻则购房资格作废、贷款受限,重则牵扯违规。占的小便宜,赌的是大风险。
说实话,这类案子里,吃亏的往往是那个为家让路的人。老徐净身出户,是信了那句咱们是假的。他把全部身家押在一句口头承诺上,连张补充协议都没留。人心隔肚皮,承诺这东西,风一吹就散。我常跟客户讲,动产证之前,先想最坏的结果。
有人问,那人已经离了,还有没有补救。有几条路,但都不好走。一是前面说的一年内反悔之诉,得拿出欺诈胁迫的硬证据。二是主张离婚协议里对财产的处分,双方真实意思是共同共有、只是走个形式,可这得有扎实的证据链,光靠聊天记录远远不够。三是就孩子抚养、未分割的财产另说。总之能翻的,是极少数。
我还碰过一个反向的案子。夫妻俩假离婚,约定房子归男方,女方净身出户,说好买完房复婚。结果男方买了房,娶了别人,女方一分钱没拿着。你看,谁净身出户,谁就最危险。这套把戏看着公平,其实是把筹码全交到对方手里。人心一偏,满盘皆输。
还有孩子这一头。离婚协议写着孩子归阿芳,老徐每月付抚养费。这约定是真的,也得真履行。他想着是假离婚,抚养费拖了两个月,阿芳直接去法院申请执行。你看,协议里每一条都当真,唯独他心里那条是假的。这就是现实。
老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老徐两口子为了省点税费,把婚姻当筹码,把产证当游戏。省下的那点钱,跟一套房比起来,九牛一毛。到头来房没保住,家也散了,孩子夹在中间。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我讲这案子,不是看笑话,是盼着后来人别重蹈覆辙。
我也得说句公道话,阿芳未必一开始就想骗人。可人性经不起考验。一旦房在她名下,法律上就是她的,她反悔的成本,比守诺的成本低得多。你不能怪法律偏向她,法律只认登记。要怪就怪当初那个念头:既然是真过日子,为什么要去演一场离婚的假戏。
有人会问,那真要有特殊原因非离不可,有没有稳妥的写法。有,但前提是你得把防鬼的门关好。比如在离婚协议之外另立一份明确写明真实意思的书面材料,把两套房子的归属、复婚的安排写清楚,双方签字。再比如,先别急着转移财产,能留就留。可说到底,最稳的办法,是别走假离婚这条路。
阿芳后来带孩子搬走了,老徐守着那套背着贷款的新房,人瘦了一圈。他跟我说,钟涛律师,我现在看见民政局三个字就膈应。我没多劝。有些教训,别人代替不了。他临走问我,那我现在能做啥。我说,把新房的日子过好,别再赌了。
钟涛律师跟上海朋友说句实在话:为了买房、为了避税去办离婚,是把法律和感情一起押上赌桌。赢一把省点钱,输一把丢一个家。婚姻不是购房资格的工具,离婚登记更不是可以随便撤销的草稿。真过日子,就别去试那个真假;真要离,就把每一条写清楚,别拿假字糊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