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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持续严格政策条款市场下买家如何签订一份有利的买卖合同 日期:2012-2-15 点击:29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2012年持续严格政策条款市场下买家如何签订一份有利的买卖合同如今房地产市场终于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买方在交易地位上的转变也显而易见。卖家房子难卖了,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强势”。在此时的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下,买方应当重视合同的签订,争取通过签订一份比较有利的买卖合同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并且有效的避免后续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 ...

  • “阴阳合同”有风险,购房须谨慎对待,建议聘请律师陪购 日期:2012-2-15 点击:25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阴阳合同”有风险,购房须谨慎对待,建议聘请律师陪购阴阳合作作为中介帮助客户逃避税收的一个方法广泛被应用,那么不产生纠纷还好,如果产生纠纷阴阳合同法院是否认可,到底存在什么风险呢? ...

  • 故意不配合贷款,能以贷款不成为由要求无责解约吗? 日期:2012-2-13 点击:25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故意不配合贷款,能以贷款不成为由要求无责解约吗?一般来说,在房屋纠纷解决之前,就将房屋售予他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至少有妨碍诉讼之嫌。另外贷款如因客观原因导致贷款失败的,一般双方都不承担责任。但本案法院却没有追究卖方的任何责任,反而判决驳回买方要求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之所以这么判决,首先是因为买方事后主动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另外法院通过庭审查明,是买方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故意不配合银行贷款,导致贷款最终失败,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在于买方,卖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也是在买方明确表示不买房之后,法院才作出以上判决。...

  • 二手房出售之后迟迟不迁走户口法院判决违约 日期:2011-12-8 点击:40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家持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写有关于迁户口的补充条款,但在交易中心备案的合同却是一片空白。卖家利用 “鸳鸯合同”大做文章,想“捣浆糊”不迁户口,被买方发现后告上法庭。日前,闸北法院判决卖方高某赔付买方张某违约金2万元。   补充条款应在所有合同原件上载明,不要疏忽或者怕麻烦,否则很容易出现本案中的 “鸳鸯合同”,留下可乘之机,产生纠纷。此外,二手房买卖中不少买家容易忽略户口问题,建议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数额,增加违约成本,避免纠纷的产生。 ...

  • 二手房包括哪些种类? 日期:2011-12-5 点击:11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包括哪些种类?3、房改房又可以叫作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和优惠价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标准价与成本价房是指房改中职工家庭购买的单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标准价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房改初期购房时多采用标准价购买。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一般单位占6%,个人占94%。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与单位协商,除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给予单位相应的效益。单位有权限价出售并享有优先购买权。近两年国家提倡用成本价购房,以成本价购买的单位住房,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或继承,届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

  • 房价下跌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2-5 点击:2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价下跌对于准备买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已经买房的人可能会因为感觉吃亏而不肯付房款。日前,吴江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买方因房价下跌而拒不支付房款的房屋买卖纠纷。...

  • 买方已付清购房款,且占有使用房屋,能否要求确权 日期:2011-11-8 点击:49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方已付清购房款,且占有使用房屋,能否要求确权 钟涛律师按:进法院,打官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行为,普通老百姓看几个法条,打几个电话就以为可以进法院诉讼打官司,是肯定要吃亏的,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诉讼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

  • 中介介绍签订阴阳合同,可以少不支付中介费 日期:2011-11-8 点击:43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中介介绍签订阴阳合同,可以少不支付中介费钟涛律师按:在二手房买卖中,中介的地位非要重要,但是很多的中介人员为了中介费不择手段。特别是有些中介现在很简易买卖双方做低房价,逃避税费,一旦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置? ...

  •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的恶意违约纠纷 日期:2011-11-7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杨辰一案中,法院认为正是由于杨辰的不配合,才导致合同逾期终止。因此,法院在判决解除合同的同时,也依法判令由违约方杨辰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除了双倍返还5万元定金外,还需赔偿房屋现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27万元。 法官说,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从维护交易平安、交易稳定,维护守约方利益出发,卖房人以房屋价格发生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善意的买房人向卖房人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

  •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争议 日期:2011-11-7 点击:26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争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中约定:中介公司许诺在四个半月(135天)内料理完此次交易所有手续,若延期未办理完,房屋余款人民币38,000元由中介公司先行垫付给王某,待手续料理完毕后,再由刘先生归还给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中介公司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中介公司应当向王某垫付购房余款人民币38,000元,待手续料理完毕后,再向刘先生追偿该购房余款。...

  •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的义务 日期:2011-11-4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的义务 给付价金的义务。当事人对价金的计算方式有两种:既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也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按套计算房价。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约定数额的价金。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出卖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受领房屋及其有关权利凭证的义务。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及其有关权利凭证,买受人有受领的义务。在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房屋的交付...

  • 二手房交易房屋产权的真实清晰最重要 日期:2011-11-4 点击:24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交易房屋产权的真实清晰最重要一是买房前,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弄清楚房屋的权属,确保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伪造的,其次搞清楚是否有产权纠纷。   二要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产部门是不是真实的,看清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有房。一定要弄清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该房屋。 ...

  •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的违章建筑的处理 日期:2011-11-4 点击:28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的违章建筑的处理 司法实践中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原则已形成三点共识:第一,要防止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违章建筑合法化的倾向;第二,除非行政机关已作出明确认定,否则,人民法院不宜在判决书中认定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第三,违章建筑的既得收益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对于具体问题,各个法院意见不一: ...

  • 房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的约定有效 日期:2011-11-4 点击:4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的约定有效 自从二手房市场出现至今,原本应由卖家来支付的税费,却通过约定转嫁到买家头上,而熟悉二手房市场的人都知道,这是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潜规则”对于房屋交易双方的该项约定是否合法有效,不同利益方有着不同的观点: 买方张某:纳税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任意转移。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房屋转让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均应由卖方负担,即便当事人约定该税款由买方负担,该约定也因违反了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故卖方孙某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本应由其负担而实际却由我方缴纳的税款。...

  • 房主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房子还能继续买么? 日期:2011-11-3 点击:84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主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之后,合同并不当然解除,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就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解除的效力进行确认,法院会对解除的效力进行审查,作出合同是否被解除的认定。合同是否被解除,应以法院的裁判为依据。如果当事人虽然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却未向法院起诉,只停留在向对方表达不同意解除的意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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