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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包括哪些种类?

时间:2011-12-5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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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在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俗称"散盘交易"市场上流通的房产。凡产权明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

     目前二手房住宅市场上的房产存在多种多样的称呼,但规范地讲,从居民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来看,二手房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

1、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另外,从法律角度析,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也全部归个人所有。但商品房的销售并非绝对不受限制,以北京为例,2007年初,北京地区积极推进的"两限房",即"限面积、限房价的商品房",这类商品房的销售对象受到一定限制,主要是本市特定人群及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2、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虽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屋所有权,在出售时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有其特殊的规定,本书后文中将具体介绍。

3、房改房又可以叫作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又为成本价、标准价和优惠价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标准价与成本价房是指房改中职工家庭购买的单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标准价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房改初期购房时多采用标准价购买。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一般单位占6%,个人占94%。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与单位协商,除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给予单位相应的效益。单位有权限价出售并享有优先购买权。近两年国家提倡用成本价购房,以成本价购买的单位住房,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或继承,届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另外,像大家经常提到的危改回迁房,根据其产权性质不同可以归入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因农村房屋不得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即外村农民或城市居民,也就是说农村房屋买卖受到严格限制,故其不属于上述通说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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