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拆迁安置房不是国家规定五年内不能买卖的吗? 所谓5年内禁止办理产权,只是限制了物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拆迁安置房不是国家规定五年内不能买卖的吗? 所谓5年内禁止办理产权,只是限制了物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时间:2010-3-18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拆迁安置房不是国家规定五年内不能买卖的吗? 所谓5年内禁止办理产权,只是限制了物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地方政府规章不能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依据。 


迄今为止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拆迁安置房五年内不能买卖”。现在许多地方政府规定了拆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在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但根据《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补充和

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也就是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叫“法律”,享有制定法律权的也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政府无权制定法律,地方政府制定的只能算是“地方规章”而不是“法律”。我们在来结合上海的相关规定来看,上海关于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在五年内上市交易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二 ○○ 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制定并有市政府颁布的,因此该规定仅仅是地方政府的规章不是“法律”。
paoup
. TAG: 物权 合同 买卖 国家 拆迁

查看[拆迁安置房不是国家规定五年内不能买卖的吗? 所谓5年内禁止办理产权,只是限制了物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