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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时房子怎样析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4 点击:56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时房子怎样析产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3 点击:85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购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却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银行考虑到贷款收回的安全性,在催告购房人及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无果的情况下,将购房人及担保的开发商诉至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主张解除借款合同并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及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分手时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31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五条对该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即“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小林应当补偿给莉莉房产价值10%到30%的份额以后,才能将房产完全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2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杨女士,美籍华人,年近五旬。来沪期间结识自己的恋人小周。小周,年过二十。两人相识后一见如故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为坚持这种恋爱并共同生活,杨女士出资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某小区某物业。限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外籍认识只能购买一套房屋,故本案系争房屋登记在小周一人名下。...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30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现在限购令下,很多家庭面临此类情况,想购房,但是不能登记在产权证上,签订购房协议吧,又太伤感情,怎么办呢?是否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是否定的。法律早就注意到此类情况,并且标准比较明确。房产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但是不是唯一,不能更改的,如果有证明标准产权证登记失误,或者由于政策现在等原因,房屋实际所有权发生变动,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改变。 ...

  •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20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因订立买卖合同与产权证办毕期间双方结婚,故界定房屋性质以订立合同还是以取得产权证为准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笔者认为:夫妻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旨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承担与房屋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房屋产权亦将登记在其名下,故购房人享有房屋产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

  • 上海市关公房94,95方案有何区别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43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售后公房,房屋产权虽以配偶中一人名义登记的,除有书面约定外,该房屋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取得时间以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 根据这个规定,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公房(不管是单位分的还是父母留下的),只要婚后买下了产权,就算产证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房屋的产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书面的约定),在离婚时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

  • 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3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 “九四方案”指的是按1994年上海市政府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规定购房的方案,九四方案是对这个规定的简称。九四方案在产权登记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当父、母、子都有资格购房时,九四方案规定产证只能登记为一个人,其他人不能登记为房屋的共有人。这为日后的纠纷设下了隐患。因为公房是国家给予的福利,而不是仅给家庭成员中某一个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权人擅自将房屋出售或抵押,就不会受到其他共有人的约束,但实际上按九四方案购买的产权应由家庭成员所共有。 ...

  • 上海公房出卖、公房购买产权房所生纠纷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39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因而拒绝迁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买受人取得房屋的产权后能不能对抗同住人的居住权?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认为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同住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居住权,或者要求分割出卖人取得的房款(作为对其丧失居住权的弥补)而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拒绝迁出房屋。 ...

  • 售后公房怎样认定产权共有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37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中,因此。张女士不能再主张继承其原本可以主张的共有份额。因为不动产的取得和转移都要进行登记,产权登记是证明房屋权利的有效凭证,但是限于“94方案”缺陷,许多欲享有共有产权的人,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售后公房纠纷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一人的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但这一规定并不是一概否认“94方案”产权证登记的效力,该规定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允许主观上不想放弃产权,又限于规定,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可以通过主张房屋产权,成为共有产权人,但并不排除有些家庭中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在购房时确实放弃了权利。 ...

  • 婚前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115 作者: 来源:

       婚前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林和杜惠相恋一年后计划在五一节前结婚。然而就在俩人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前几天,王林的父母在外出时因遭遇车祸...

  • 离婚案件中与第三人共有房产的处理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140 作者: 来源:

       离婚案件中与第三人共有房产的处理    一、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但产权人只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一人,则该房屋所有权人如何确定?    物权公示原...

  • 夫妻一方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191 作者: 来源:

    夫妻一方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

  • 离婚时军产房如何分割?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252 作者: 来源:

    离婚时军产房如何分割?    本报记者林靖    张先生和李女士于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1993年12月二人登记结婚。结婚时张先生为现役军人,...

  • 为避税买房不过户存在严重法律风险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梁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即本案的抵押权人钟某。正因为买卖房屋时未料理房屋权属变卦登记且存在违法行为,而不能发生物权变化的法律效力,导致了李某能够以原房产证遗失为由申请补办新的房产证,继而操持他项权证,决定了就该房屋的抵押物权优先于梁某的合同权,钟某也就有权要求梁某腾出房屋,以便拍卖、变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150万元借款。梁某只能在交出房屋之后,向李某追偿损失。 ...

  • 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7 点击:43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对该处公房无购房资格而与有购房资格人协议出资购房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例如:当事人李先生94年与兄弟共同出资用公积金买下售后公房(同住人)现在产权证上只有兄弟的名字,想把自己名字加入产证。意见:根据法院94方案,95.7以前的同住人都可以成为产权人。建议到法院确权,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变卦登记。 ...

  • 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的到手价?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27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那么,什么是手价”呢? 原来,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买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若需要料理银行按揭,买方还需要交公证费、抵押登记代办费、评估费等。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等,若不符合一定的条件,卖方还有可能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手价”针对卖方而言的指不包括交易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有的也不包括中介费)卖方实际拿到价格。手价”情况下,买方承当了本应由卖方支付的各项税费。 ...

  • 律师解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8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案出台,老百姓一般称之为新婚姻法。因其可操作性不强,使得诸多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的问题在司法审判中没有统一的依据和尺度,严重影响了老百姓权益的公正实现和法律精神的有效落实。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4日,2003年12月25日分别公布实施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和司法解释二,但一些涉及夫妻双方的重大权益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背景之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历经3年多时间的酝酿,并经过全民征求意见而最终面世。毋庸置疑的司法解释三确实在结婚登记顺序瑕疵的处置、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亲子鉴定问题、夫妻一方个人财富婚后发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权属问题、离婚协议的效力等在以上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从法律精神要求和现实需要来看,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19条在立法思路、解决水平、具体内容等方面还留有遗憾,至少从短短几天引发的民众巨大的热议中我感受到争议的激烈。从一个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工作的法律人的角度来看,认为司法解释三最大的遗憾有二,一是一些要重要法律问题上隔鞋搔痒或是避而不谈,二是这还是一个男人的法律”或者说是一个强者视角的法律” ...

  • 94 售后公房的产权登记人死亡,如何继承其名下房产?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2 点击:37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94 售后公房的产权登记人死亡,如何继承其名下房产?...

  • 部分共有人签订的动迁协议有效吗?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10-22 点击:59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院认为,《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和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本案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为顾甲,顾甲出具了由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子顾丁负责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拆迁人国投公司据此与顾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签约主体符合上述规定。《拆迁安置协议》约定被拆迁人以应得的货币款选购基地提供的三套配套商品房,但并未确定安置房屋由谁作为产权人,顾甲户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分配安置房屋,该协议是对被拆迁人顾甲户的安置,协议内容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侵害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根据顾甲2009年8月30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现委托顾丁在我与桥东二期旧区改造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并按规定交出空房”表述,能够确认顾甲有委托顾丁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意思表示,该委托事项中应当包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等内容,故上诉人认为顾甲仅委托顾丁进行拆迁安置的协商,委托权限不包括签订协议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上诉人认为被拆迁房屋属于家庭成员的共有产权以及上诉人未得到补偿安置等,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或民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上诉人顾乙、顾丙认为其应当作为共有产权人与拆迁人共同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甲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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