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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买卖被确定有效后,房款如何分配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2-1-8 点击:25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公房买卖被确定有效后,房款如何分配目前的判例倾向于采纳第一种意见,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为标准,将价款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原因在于虽然购房人购买公房的行为和再次出卖售后公房的行为均未征得家庭成员的同意,但家庭成员此后既然认可了上述两个行为,对由此产生的房屋成交价格也应当视为同时予以认可;否则,以较高的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分配,在维护家庭成员利益的同时却牺牲了购房人的利益,形成顾此失彼的局面。 ...

  • 二手房包括哪些种类?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2-5 点击:11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包括哪些种类?3、房改房又可以叫作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和优惠价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标准价与成本价房是指房改中职工家庭购买的单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标准价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房改初期购房时多采用标准价购买。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一般单位占6%,个人占94%。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与单位协商,除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给予单位相应的效益。单位有权限价出售并享有优先购买权。近两年国家提倡用成本价购房,以成本价购买的单位住房,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或继承,届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

  • 什么是商品房销售五证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30 点击:20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 “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

  • 售后公房纠纷如何处理?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1-10 点击:41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对该处公房无购房资格而与有购房资格人协议出资购房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

  • 买方已付清购房款,且占有使用房屋,能否要求确权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8 点击:49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方已付清购房款,且占有使用房屋,能否要求确权 钟涛律师按:进法院,打官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行为,普通老百姓看几个法条,打几个电话就以为可以进法院诉讼打官司,是肯定要吃亏的,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诉讼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 ...

  • 【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价暴涨如何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8 点击:17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价暴涨如何分...

  • 【94方案】上海房产律师:94方案购房同住人享有房屋产权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1-8 点击:5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94方案】上海房产律师:94方案购房同住人享有房屋产权钟涛律师按:按照实施1994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出资人可以确认共有产权。那么如果公房涉及94方案,遗产继承,夫妻共有等情况如何处理呢? ...

  • 开发商宣传交房时间有误,能否以此为由解除订购协议,拿回定金?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8 点击:28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开发商通过网站投放广告,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支付了定金,后发现宣传语真实情况并不符合,可以以此为由,解除购房协议,拿回定金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全额拿回定金呢。 ...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下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8 点击:107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下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上诉案例可知,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确实规定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但是实际生活中还有写情况不适用该司法解释三,办案就是一例,除此之后还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解释一等法院规定,都可以作为案件审判依据。 ...

  •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争议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7 点击:26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争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中约定:中介公司许诺在四个半月(135天)内料理完此次交易所有手续,若延期未办理完,房屋余款人民币38,000元由中介公司先行垫付给王某,待手续料理完毕后,再由刘先生归还给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第3条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中介公司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中介公司应当向王某垫付购房余款人民币38,000元,待手续料理完毕后,再向刘先生追偿该购房余款。...

  •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的义务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4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的义务 给付价金的义务。当事人对价金的计算方式有两种:既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也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按套计算房价。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约定数额的价金。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出卖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受领房屋及其有关权利凭证的义务。对于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及其有关权利凭证,买受人有受领的义务。在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房屋的交付...

  •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3 点击:85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购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却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银行考虑到贷款收回的安全性,在催告购房人及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无果的情况下,将购房人及担保的开发商诉至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主张解除借款合同并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及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分手时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31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五条对该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即“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小林应当补偿给莉莉房产价值10%到30%的份额以后,才能将房产完全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

  • 开发商交房面积缩水过大,购房者可退房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27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开发商交房面积缩水过大,购房者可退房商品房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2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杨女士,美籍华人,年近五旬。来沪期间结识自己的恋人小周。小周,年过二十。两人相识后一见如故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为坚持这种恋爱并共同生活,杨女士出资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某小区某物业。限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外籍认识只能购买一套房屋,故本案系争房屋登记在小周一人名下。...

  •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另一方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30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现在限购令下,很多家庭面临此类情况,想购房,但是不能登记在产权证上,签订购房协议吧,又太伤感情,怎么办呢?是否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是否定的。法律早就注意到此类情况,并且标准比较明确。房产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但是不是唯一,不能更改的,如果有证明标准产权证登记失误,或者由于政策现在等原因,房屋实际所有权发生变动,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改变。 ...

  • 按94方案购房之后的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析产继承案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1-1 点击:64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94方案购房之后的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析产继承案 按94方案购房后,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要求析产继承案件我办理了很多件。由于其时代久远,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对其相关处理政策比较陌生,在这里,王厚忠主任律师主要是从唤醒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出发来解读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 94方案出台之后,由于主管部门当初的考虑欠妥,对必定产生的一系列遗留的社会问题预料不足,使得争议一旦提交到法院,法院内部由于意见统一的滞后性就导致了奇形怪状的处理结果。随着争议的多样性,法院的内部意见就像补丁一样见个窟窿补个洞。王厚忠律师认为,这样就带来了一个十分重大的隐患,如果94方案购房者的同住人对法律意见的不断调整不能第一时间掌握,仍然停留在原有认知中,必定会被动地错过一系列重大权利,导致重大损失。 ...

  •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20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因订立买卖合同与产权证办毕期间双方结婚,故界定房屋性质以订立合同还是以取得产权证为准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笔者认为:夫妻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旨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承担与房屋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房屋产权亦将登记在其名下,故购房人享有房屋产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

  • 再议婚前按揭房的权利认定及处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14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再议婚前按揭房的权利认定及处理离婚案件中,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等原因,导致对婚前一方利用银行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按揭房,离婚时其权属、其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分割的问题,已逐渐成为离婚案件审理的难点。对此,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作法不一的审判处理,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法律统一性、严肃性的维护。此前,这类问题在实务界已多有论述,笔者结合审判实践,与时俱进,对婚前按揭房的归属标准与按揭房的增值处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 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49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关于售后公房的94、95方案有何区别 一、上海市从九四年开始房改,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是九五年生效的。当时的政策规定房地产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由家庭人员协商将某位成员的名字写在房地产权证上. 二、后由于关于售后公房的纠纷日益增多,上海市高院在九六年出具了审理该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凡是按照九四方案(通常说按照第一次房改方案)购买的公房,虽然房地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只要其他的家庭成员在当时也具备购房资格的,如果主张房屋共有的,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如果是按照94方案购买房屋的话,无论产权证上是否有同住人的名字,同住人(或原在公房内有户口的人)都是共同产权人。若是按照95、96方案的,那同住人在当初购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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