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随着2011年政府限购政策实行,很多人购买房屋时被限制了,例如外地户籍人员,在上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之前已经购买过房产,那么目前是不能再次购买的。但是如果售楼小姐承诺开发商有关系可以包装一下,保证你可以购买过户的,之后签订预售合同,缴纳购房款,最终由于限购不能办理过户,开发商是否可以没收已付房款,购房者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呢...
律师解答安置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如何规避安置房买卖风险?如购房者想要购买安排房,因相关操作较为复杂,存在一些可能的风险,建议尽可能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通过律师的协助和合理建议,以最大水平地降低法律风险,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钟涛律师提醒,上海地区乃至全国地区,不少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普通存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严重缩水的情况,有些甚至缩水20%以上的比例,购房者必须清晰认识到,这样会给后续带来一定的麻烦。 ...
在商品房买卖中,交易双方往往会采用定金的方式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对究竟何种情形应适用“定金罚则”没有明确,就在很大程度上给开发商造成了滥用“定金罚则”的机会,使得开发商往往以定金为要挟,强迫购房者与其订立商品房购销合同,损害购房者利益。新解释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了界定,如:以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
钟涛律师按,即使在现在房地产调控已经2年的时间,房地产交易一直都没有停止,最近又开始比较活跃了,当然,买房就向买白菜,因为普通购房者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买房,只是听取中介公司的忽悠,房子只看过一眼,有些房子都没有看过,就缴纳了定金和意向金,那么如果事后感觉不合适,可以拿回定金和意向金吗? ...
,从2012年6月15日开始,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以家庭为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必须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三是能提供2年内在沪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
h3·购房者需警惕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陷阱/h3 开发商逾期交房,交房当日要求业主签一份承诺函,确认。业主签字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
h3上海市二手房买卖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h3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房屋的户籍属性或户籍管理的房屋属性而引发的纠纷很多,户口问题必须得到购房者的足够重视。 君益律...
h3迟延1年交房开发商被判支付22万违约金/h3 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一年才交付房产,且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一气之下,将开发商...
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凡减少的,开发商应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 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但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一种情况。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
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常见情形 二手房是相对于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而言,通常把开发商新建的第一次向社会销售的房屋叫做一手房,而从开发商处购买后,再次出卖的房屋称为二手房。也就是说第一次交易的房屋是一手房,此之后交易的房屋是二手房。单位的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属于二手房转让。 商品房的销售是开发商与买房人之间完成的二手房的买卖是房屋产权人与买房人之间完成的由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商品房的销售,所以相对于商品房的销售而言,二手房的买卖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而风险性也更大。 ...
签订预售合同后什么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许多买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感受,入住后发现新居并不像原来开发商在广告上承诺的那么好,此时购房者可能萌发退房的念头。那么,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所谓约定条件,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逾越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法定条件,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 “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
开发商通过网站投放广告,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支付了定金,后发现宣传语真实情况并不符合,可以以此为由,解除购房协议,拿回定金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全额拿回定金呢。 ...
开发商交房面积缩水过大,购房者可退房商品房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按94方案购房之后的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析产继承案 按94方案购房后,同住人主张权利确定产权要求析产继承案件我办理了很多件。由于其时代久远,很多法律从业者都对其相关处理政策比较陌生,在这里,王厚忠主任律师主要是从唤醒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出发来解读这类案件的处理方法。 94方案出台之后,由于主管部门当初的考虑欠妥,对必定产生的一系列遗留的社会问题预料不足,使得争议一旦提交到法院,法院内部由于意见统一的滞后性就导致了奇形怪状的处理结果。随着争议的多样性,法院的内部意见就像补丁一样见个窟窿补个洞。王厚忠律师认为,这样就带来了一个十分重大的隐患,如果94方案购房者的同住人对法律意见的不断调整不能第一时间掌握,仍然停留在原有认知中,必定会被动地错过一系列重大权利,导致重大损失。 ...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一些楼盘短期内剧烈的价格波动,确实给购房者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但是,开发商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容易界定。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与购房者签订《订购书》、《认购书》等,并收取定金。 根据现行法律...
房价上涨卖方毁约赔付购房者双赔定金 2007-12-3110914)来源:广州日报 事件回放 李某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