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新政后二手房买卖解约纠纷多 >

房产新政后二手房买卖解约纠纷多

时间:2011-10-23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者: 房产律师点击: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律师钟涛手机 15800502572,为您提供专业的房产全程服务

收藏该页面

[案例一]

张先生:宁波买了套小公寓,<需要注意的情势变卦的确认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协议上没有具体写明首付额度。这是第二套房子,当时付了2万元定金。现在买房政策变了首付付不起了不想买了不退这个定金给我说该不该退?

[案例二]

徐女士:现在买了套房子,属于第三套房子,当时是政策还没进去之前签的协议,首付四成。现在政策进去,第三套房子银行停止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没能力支付。如果现在不买这套房子,算不算违约?付了10万定金,能不能拿回来?身边好几个人都碰到这样的问题了

[房产律师疑]

可根据情势变卦原则解除合同。国家实施房产新政,双方签约时无法预计的这符合法理上“情势变卦”原则。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卦或者解释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卦或者解除。

徐女士和张先生这两种情况,均可以应用情势变卦原则,解除合同,拿回定金。

居间协议或正式合同上明确写着付款方式是首付4成,其余贷款。由于房产新政对买方造成影响,已经无法履行原合同。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买方有权选择买或不买,如果还想买,协议或合同就要重新签订。如果不想买,法律也支持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情势变卦的确认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协议上没有具体写明首付额度,或首付数额与新政的规定持平或更高,协议签署时间在新政出台之后等,法院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要求。另外也提醒买家,如果要解除合同,应尽快通知卖家。如果因为时间拖延而给卖家造成损失,卖家也是有权向买家索赔的此类情况应看合同上具体的规定以及各项证据的认定。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畴”可以肯定的否适用“情势变卦”还在法官的裁量权内。

paoup
. TAG: 房产新政 财产转移 买卖合同 分割原则 上海法院 房产律师

查看[房产新政后二手房买卖解约纠纷多 ]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