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赔偿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合同写明过户日期,但交易当天发现由于房东的贷款未还清不能交易,请问这个情况可否按照违约赔偿房价总额的20%上诉,成功的几率有多大,谢谢。
补充:非常感谢,具体情况是在合同约定日期之前买卖双方去交易所过户,却被查出房屋贷款未清不能交易,而在此一个月前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中介替我们拉出的单子还是可以交易的,我们怀疑房东可能再次使用该房屋向私人贷款被告发。目前,我们已经支付房东首付款的一部分50w元,感到非常不安全,所以才想查询上诉的可能结果。 谢谢回答,房东本身是中介,估计是利用这种手段贷款炒房的,他短期内还不出来那笔钱。所以我想知道上诉的话大概会有多少的赔偿,有没有必要上诉,因为有律师说即使上诉,赔偿的执行也很难。
1.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才是你主张20%违约金的关键。
2.同时依据的是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约定。
3.可来电详询或预约律师面谈?
约定好过户日期,由于房东未能还清贷款而不能过户,属于房东违约,但你立即以20%的违约金追究房东,很难获得支持。最好发函催告房东在合理期限内过户,赔偿你应房东延期过户给你造成的损失,并告知如果在宽限期内仍不能过户将解除合同,追究房东违约责任。这样对你更有利。
还是谨慎一点,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催告,因为本身双方都要在诚信的基础上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在此之后,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承担责任。
房东做私人抵押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目前的风险就很大了.建议先发函催告,限期房东注销抵押,与你过户;如其履约,那皆大欢喜,如其断然拒绝或没有回应,做实其违约的证据,那么就可继续下一步骤起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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