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你好!计教一事,我卖出一套房子,过户手续已办完了,新的产证已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12月18日会清全款,其中50%已付我,另50%是银行贷款.现银行通知说"2010年银行贷款额度已用 完,年内不可能放款.".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到期不能付款,每迟付一天,下家应支付未付款的0.5%的违约金.还约定了违约多少日,买卖合自行解除.请教如果情况发生了,我该怎 么做.
我是否可向下家主张我的权力?贷款合同是下家和银行的事.
谢谢.现在是银行单方通知的,合同是约定了违 约责任的.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1、这个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案件具体举证判决,是否不可抗力有争议 。
2、可以主张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具体判决要看法院,这个情况也是最近出现,法院也在研究 ,每个案子都不一样的,每个法院判决也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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