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06年购买的房产(现已转手出卖),2010年被原产权人的债主诉讼。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吗这里面?
06年购买房产时,是按当时市价购买,不认识原产权人,中介介绍。是否该承担原产权人债务诉讼责任?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不认识原产权人,按市价购买,不存在恶意的情形,原产权人的债权人应该无权对你提起诉讼。
至于你讲的诉讼时效,那是原产权人和他的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你无法确定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你的补充,你可以准备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作为证据,如果不放心,可以自行咨询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屋的正常市场价格大概是多少,一般恶意低价出售是很难证明的,如果原告不能充分证明你买的房屋价格低于正常价格30%以上,你就很难被认为是“恶意”。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 TAG: 上海房产 律师 合同 房屋 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