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五唯一免个税,这句话几乎每个买房人都听过。可我当房产律师这些年,见过太多人栽在这句话上。今天说的这个案子,主角叫老刘,他到现在想起来还直拍大腿。
老刘去年看中上海一套二手房,中介小哥拍着胸脯保证,这套房子满五唯一,过户不用交一分钱个税。老刘一听乐了,满五唯一就是房子满五年且房东家里唯一住房,按规矩确实免掉那笔不小的个人所得税。他二话不说就签了合同,连税费条款都没细看。
这里有个坑,很多买房人根本没意识到。中介嘴里说的满五唯一,往往是中介自己查的,不是房管局盖棺定论的。老刘当时图省事,全信了中介,合同里只含糊写了句税费各付,谁也没去核实房东名下到底有几套房。
等到真去过户那天,窗口工作人员一查系统,眉头就皱了。这套房的房东名下,除了这套,外区还有一套小房子,根本不算唯一住房。这一下,几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凭空冒了出来。
老刘当场就懵了。他拉着中介要说法,中介两手一摊,说我们只是居间介绍,税费以房管局认定为准,这话当初可没写进合同。房东那边更干脆,合同写了税费各付,个税是你买方的事,跟我没关系。
有人会问,中介不是保证过满五唯一吗,怎么还能不认账?问题就在这儿。中介的口头承诺,没写进任何书面文件,法律上叫要约邀请,连个正经承诺都算不上,真打起官司,你拿什么证明他当初说过这句话。
老刘这才急了,连夜找到我。我先把他的合同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让他去调了房东的住房查询记录。证据摆出来,房东确实不唯一,中介当初的承诺空口无凭。
我的看法是,这笔税到底谁出,得回到合同怎么约定。如果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满五唯一、税费由卖方承担,那房东就得认。可老刘的合同只写了税费各付,这就麻烦了,税法上个税本就是卖方的义务,但合同约定可以转嫁。
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买房人千万别把中介的话当圣旨。满五唯一这种事,自己跑一趟各区不动产中心,或者让房东当场打一份住房情况查询,花不了半小时,却能挡掉后面几万元的雷。
后来我们跟房东坐下来谈。我点明一件事:你这套不唯一,本来个税就该你卖方出,现在想甩给买方,合同依据站不住。再说了,中介当初为了促成交易,明显把免税的好处夸大了,真闹到法庭,中介也脱不了干系。
房东听了也有点心虚。他承认自己外区那套是留给老人的,中介明知却没跟买方说清楚。几轮拉扯下来,双方各退一步:个税由房东承担大头,老刘象征性贴一点,中介退还部分佣金作为补偿。
说实话,这种案子打到判决,买方未必全输,但耗时间耗精力,远不如事前防范。古人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买房更是如此。
还有个细节得提醒。满五唯一里的满五,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五年,唯一是指房东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这两个条件少一个,个税都免不掉,税率通常是差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全额的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数目都不小。
有人又问,那中介乱承诺,能不能告他?能,但前提是你能证明他承诺过。所以最关键的一招,是把中介的口头保证写进合同补充协议,白纸黑字,他以后想赖都赖不掉。
我常跟当事人说,买房是普通人一辈子最大的买卖,别怕冷麻烦。合同里税费条款那几行字,值几万块钱,逐字看清楚再签字,比事后找律师哭诉管用得多。
老刘这个案子最后平和收场,但他后来见人就念叨,签合同前自己跑去查了一次,比听中介吹半天强。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再补一句实在的,核实满五唯一,最靠谱的是去房子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拉着房东一起打一份住房情况查询单。单子上白纸黑字写着他名下几套房、哪套满几年,谁也赖不掉。
要是中介说,大哥放心我帮你查过了,你一定回他一句,把查出来的单子给我看。他要是支支吾吾拿不出,这家中介就别信了,换一家比什么都强。
还有人图省事,在合同里只写满五唯一四个字完事。这不够,得补一句:若经查实房屋非满五唯一,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一句话,把坑填死。
个税怎么算也很有讲究。有的房子买进时便宜、卖出时贵,差额的百分之二十可能比全额的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高出一大截。房东若想少交,得看你合约里允不允许他选划算的算法。
老话讲,磨刀不误砍柴工。买房前花半天把税费这道关把住,后面省的是真金白银。我见过的纠纷,十有八九出在事先没人较真。
最后落一句实在话:满五唯一别光听中介一张嘴,自己查一遍住房记录,几块钱的工本费,能保你几万块的安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