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女士的纠结,很多刚需都碰过。她在松江看中一套,售楼处让她先签认购书、交五万定金,说锁定房源,过几天签正式合同。她咬牙交了。可回头去办贷款,银行说她流水不够,批不下来。房子买不成,她想退定金,开发商一句冷冰冰,定金不退,认购书写得明明白白。钱女士急得直掉泪,问我,钟涛律师,我又不是不想买,是贷不下来,这定金就这么没了,那可是我半年的工资啊。
我先说认购书是什么。它不算正式买卖合同,是签约前的一个预约,约定过几天来签正式合同。可认购书里的定金,是真定金,受定金罚则管。定金罚则,大白话就是,你违约不想买,定金归对方;对方违约不卖,得双倍退你。所以开发商咬定,是你贷不下来不想买,算你违约,定金没收,一句话把门焊死。
钱女士跟我讲,签认购书时,销售只说交定金锁房,没提贷款的事。她本来就指望贷款买房,流水是死数,银行不批她真没辙。等她想退,才翻出认购书细看,上面写着,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签约,定金不退。她傻了,贷不下来算不算买受人原因,她自己也说不清,只觉得哪里不对,又讲不出理。
这里有个坑,刚好卡在贷款上。有人会问,贷不下来又不是我不想买,也算我违约吗。我的看法是,得看认购书怎么写的。如果书里写,因买受人原因贷不下来,定金不退,那你确实被动。可要是书里没把贷款风险说清,或者你本来就有能力付,只是银行政策变了,那就不一定全算你的错,不能一刀切说你违约。
钱女士的认购书,只写了按期签约,没提贷款批不下来的处理。我们主张,贷款受阻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不是她存心违约,定金应当退还。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签认购书前,一定加一句,若贷款未获批准,认购解除,定金全退。少了这一句,你就把风险全扛了,等于把自己的钱押给开发商随意处置。
说实话,开发商爱用认购书锁人,就是看准你不懂定金罚则。先收一笔定金,后面不管因为啥买不成,他都笑纳。老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签任何带定金的字,先想清楚退路。我常跟当事人讲,认购书不是小纸片,它绑住的是你的钱,五万十万,对工薪族不是小数。
有人会问,那我已经签了,没写贷款条款,是不是只能认了。也不一定。我们办案子,会看贷款批不下来的真实原因。如果是银行突然收紧政策,或者你收入本来够、只是材料被卡,都好说。关键是留好银行拒贷通知,证明不是你故意不买。钱女士我们就靠这张通知,把不可归责这点坐实了,开发商再硬也硬不过证据。
后来我们拿着银行拒贷通知,跟开发商磨,说这是政策和个人信用之外的原因,不能算她违约。又点明,真闹到法庭,认购书没写贷款条款,他们未必站得住,法院多半会判退。开发商算了算,退了三万,扣了两万当违约金。钱女士虽没全拿回,也比一分没有强。她说,以后签带定金的,一定先问清楚退的条件,再也不敢闷头签字。
我再补一句,定金和订金不一样。定金受罚则管,不退;订金是预付款,能退。有些开发商故意写订金,让你以为能退,真到事上又咬文嚼字。所以交钱时看清收据写的是哪个字,差一点,钱就回不来。钱女士那张写的是定金,所以我们只能争取部分退,若是订金,早全拿回来了。
最后说句实在话。认购书交定金,贷不下来能不能退,全看当初怎么写。你记住,签约前把贷款不成的退定条款写进去,房子买不成,钱也能回家。钱女士的泪,本可以不流,就差那一行字。买房前多问一句,比事后哭一场管用得多。
我还得提醒,认购书期限要写清。有的只写尽快签约,没写几天,开发商拖着你,等你贷款黄了,反咬你超期。钱女士那份写了七天内签约,她第五天就去办了,所以超期这锅,她不背。签约期限明明白白,才不会被倒打一耙,白白丢了定金。
再说句掏心窝的。刚需买房,最怕把全部身家押在贷款上。签认购书前,先估估自己的流水够不够,不够就别急着交定金,或者先让银行预审。钱女士要是先预审,早知道贷不下来,根本不会交那五万,白白悬了半年心。预审不花钱,却能挡掉大坑,何乐不为。
还有个细节。有的开发商嘴上答应,贷不下来帮你退,可认购书不写,日后照样翻脸。所以别信口头,所有退定条件,白纸黑字写进书里,才作数。钱女士那回,要不是我们拿着拒贷通知磨,光凭销售的嘴,一分都要不回。买房这桩事,信合同,别信人,人随时能变,合同不会。
最后补一句,定金交多少也有讲究。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了部分不算定金。钱女士那五万,正好在限额内,所以开发商敢硬气。你交定金时,心里有个谱,超限额的部分,本就能要回来,别被一口咬死吓住,该争的寸步不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