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2010年12月份,我通过中原地产购买一套浦东新区航头路的二手房,当时付定金1万元,1月份我们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付给房东40万元首付款,通过中国银行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但是办理过户的时候房东要提高房价2万元,我没有同意。
到现在房东拖延不给我过户,请问我该在办?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就快要到了,银行也在催我,请问中介又责任吗,我可以告中介吗?
1、合同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房东有配合买家办理贷款过户的义务,如果由于房东故意拖延,导致延迟付款,责任在房东。
3、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中介的责任一般是没有的,因为中介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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