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净到手价”如何理解?
钟涛律师按:房地产买卖交易中,净到手价的条款大家经常接触到,倒是依然有不少客户部明白其中的含义,而目前中介公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交易纠纷不断,钟涛律师结合案例,为你解答。
【客户咨询】
但是
1、 这个案件发生时因为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净到手价”不理解造成的。根据上海地区的二手房买卖的行业惯例,一般所谓的“净到手价”是指,由买家承担所有税费(营业税、个税、契税等),卖家不承担税费的一种付款方式。换算为公式就是房屋总价=净到手价+税费。而房东的最终拿到的钱是净到 手价-房屋贷款。
2、 到手价是一个行业术语,法院审理案件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行业交易习惯。因此
3、 常见的可撤销二手房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房屋单价或面积的重大误解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2.对房屋的使用年限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对房屋性质和用途重大误解的,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4.房屋中介利用自己的经验,与房屋买卖的个人签订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应作为显失公平,另一方可请求撤销该合同。
4、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