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只有一方签字出售属于未成年子女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案例分析】
1、农村房屋动迁,父母和女儿,和爷爷奶奶,其中,11岁的女儿单独拿了一套房屋,登记为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后母亲通过中介出卖,与买家王先生签订买卖协议,5年期限到了,买家要求过户,卖家母亲要求加价,买家不同意,于是卖家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只有母亲一个人签字,没有丈夫的签字,不能完全代表女儿,合同无效,法院该如何判决?
1、本案的情况比较的常见,我们都知道,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双方,监护人为了子女的利益才可以出发属于子女的财产,本案房屋属于按照市场价出卖,并且买家入住已经5年,要说丈夫不知情,从常理不符合。
2、父母的法定代理权,是否一定要双方都在场才能行使呢?答案是否定的。父母的法定代理权属于平等的,只有有一方追认就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父母双方都同意。
3、 未成年人的房屋买卖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情况出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比如父母离婚后,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替子女出售房屋,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未随子女生活的一方也要签字确认,而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就比较多了,这种情况下,要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就必须通过法院行政诉讼判决的方式作出。才可以顺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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