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三年前,我通过房产中介买了一套动迁房,当时也签了正规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有双方签字和中介签字,但是没法办过户登记。房款基本付清,只有5万余款未付清,过两月五年期就到,该房屋就可办理过户登记了,可现在房东又毁约,不愿卖房给我们,只愿给当初合同中约定的10万违约金,因为现在房子估计升值了三四十万,是不是我们就拿他没办法了,如果起诉法院,费用由谁出,我们愿意稍再加点钱的话可以买到房吗?想想当初因为人也是认识的,看着也蛮老实,口头说是就是涨到一百万也不会违约,就冒了一次险,可惜还是中彩了,人心难测,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啊!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如果约定了过户时间以及违约责任,那么你完全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诉讼费由原告先支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 TAG: 钟涛 上海房产 律师 房屋 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