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在国十条出台之后,本律师接待了不少客户的咨询电话,大量的都是因为国家楼市新政的出台,导致贷款通不过,从而出现了即将违约的情况,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的时候亲信中介公司人员的承诺
2、自己购房没有经验,中介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仔细审核合同条款
3、对于自己的经济实力过高的估计,对于政策风险没有任何准备
当出现上面的情况之后,下一步该怎么办,到底是直接告诉房东不买了,违约,还是聘请律师处理,或者直接进行诉讼拿回定金?
钟涛律师认为这个要看情况,如果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预售合同,而其中对于风险条款没有做出约定,那么钟涛律师认为拿回定金的可能性比较的小了。如果只是签订居间协议,交付定金,还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钟涛律师认为,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帮助你全额拿回定金。
再次,钟涛律师提醒客户,购买房屋是一辈子的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需要专业知识的,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进行陪同购买,避免出现纠纷。下边的条款,钟涛律师建议一定要自己手写添加到任何的购房协议,居间协议上,针对买家来说。
万能条款模板:
有下列情况的,甲乙双方拒绝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己支付的定金,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合同或者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总价、居区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万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这是由上海房地产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http://www.paoup.com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手机 15800502572
qq 17281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