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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教你如何买房交定金防范风险-上海房产律师

时间:2010-4-1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钟涛律师教你如何买房交定金防范风险-上海房产律师

在认购书中,直接体现双方利益的是定金。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须向开发商支付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定金。一般的做法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交付购房款或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没收定金,定金就成为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若日后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定金就充抵购房款。 
定金有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五种: 
★成约定金:提指以定金的交付作为主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如果当事人一方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成立。 
★证约定金:是指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证据,这是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设立的。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这种定金的最大特点在于通过定金的放弃和双倍返还而给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机会。 
★立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作为将来订立合同的保证,如一方后悔不签订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 
★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双倍给付定金于对方。 


钟涛律师按:最近一些市民咨询,买二手房时,发现不少中介都有定金协议书,不知道如何才能规避签订该协议时的风险? 
  钟涛律师解答介绍,“定金”是在房屋买卖中,当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买方交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即定金)给卖方,以担保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买卖交易。如果买方违反约定,则已交付的定金将会被卖方没收;如果卖方违反约定,则应当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一般来说,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时候,中介都会使用“定金协议”以担保买卖双方的交易能够顺利履行。这样,如果业主在签收定金后反悔不出售房屋,或者改变原来的交易条件,则必须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专家建议,市民应该从三方面防范风险:首先,签订买卖协议时,应当将双方达成一致的交易条件全面、具体地约定在双方的买卖协议中,同时将“定金罚则”约定在协议中,以避免因约定不清或未约定,导致定金担保责任无法实施。
  其次,鉴于定金协议必须是定金交付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当及时将定金交付给业主,也可以是由业主签收后同时交由中介保管。
  另外,在交付定金后,应当由业主方出具收款收据,并注意明确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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