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二手房买卖e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房屋价款约定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一: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一般以阴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款为准。
二:对于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上海法院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在上海市二手房买卖e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房屋价款约定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一: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一般以阴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款为准。
二:对于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上海法院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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