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他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律师提示
公有租赁房屋的房屋产权本身就不属于承租人,因此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其补偿原则不同于产权房的拆迁补偿。
因为公有租赁房屋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 (同住人)对该房屋都具有同等的居住使用权,在该房屋拆迁时,拆迁人要解决的也是房屋内原有居住人口的权益。因此,公房拆迁时,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但由于法律上规定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只能是房屋承租人,这样就可能造成承租人权利的膨胀,签约后领取补偿款便占为己有,或少分给其他共同居住人,这样矛盾不可避免。共同居住人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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