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是这样的,我在三月份向一个中学老师买了一套房子(注:房子是这个老师在跟他老婆结婚前一年就有了的),当时签了合同,并付了一万的定金,合同上注明要是到时候我不买房子了,定金就不退了,要是到时候是那个老师不卖房子了他就要付一万的违约金,可是在要交房的前几天他突然说房子不卖了,并且不愿意付违约金,还 称 他老婆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我是法律盲,五十多岁的农民,不知道合同还要夫妻双方签字的,请问现在我跟他官司索求违约金我胜诉的希望大吗?签合同的时候有十几个人证,而且他卖房子是跟他老婆协商好了的,在他说不卖房子之前我去他家,他跟他老婆说就是这位老人家要买房子。
能胜诉。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制为准,即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配偶不同意出手是根据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但这个效力没有物权法大,并且见过面,证明当时业主出售房产其配偶是知情的。
1、房产证复印件或者是房产证明
2、该老师的结婚证明(如果自己采集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去查)
3、购房合同
4、定金收据
5、签合同的证人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