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今年3月份的时候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产权人(妻子)当时不在场,他老公当着我和中介的面给他老婆打了确认电话,取得他老婆的同意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当时这种情况在合同上有明确记录并同时签了他和他老婆的电话,后来由于房价上涨,就像一次为由提出违约,并不愿意承担赔偿。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钟涛律师解答】
同分两个法律关系,与中介的是居间合同关系,他不是你的代理人,就算找他,他只能协调,对你帮助不大,所以楼上说的话太片面了。
至于阁下与业主之间的买卖关系,可以这样看。首先,要看物业产权是否属于老公一个人的?如果是,那合同有效,只是到房管局递件的时候有手续上的要求。如果是两夫妻的共同财产,暂时效力待定。如果是配偶代为出售,就好像阁下的例子,属于隐性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丈夫的行为及合同的记载,让你有理由相信丈夫的行为是属于夫妻之间的表见代理,故可认定合同有效,违约方应当承担责任。即使合同无效,阁下仍可以缔约过失责任起诉产区人的丈夫赔偿损失。至于丈夫出售物业损害了妻子的权益,那属于婚姻法调处的问题,妻子可以另案起诉。
如果不是夫妻双方 在场签字的话 合同 就无效了!!这样就跟没签合同一样 他们可以随时 涨价 不算违约 如果他们 夫妻在场 你还付了定金的话 他们再涨价 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们 让他们给你 民事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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