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针对买家的贷款申请不获银行批准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约定处理方式:(1)约定买方如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卖方同意解除合约,并退回已收款项。这种方式对买方最有利;(2)卖方同意解除合约,但没收其定金,这是实际操作中最多的方式;(3)改为一次性付款。买方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提前拟定方案,但一定要在交纳定金前就与卖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否则到已交纳定金或首期款后,再被银行拒绝贷款时才与卖方沟通就很被动,也很难获得对买方有利的协商方案。
钟涛律师提醒说,由于今年银行的贷款政策较紧,建议买家在贷款成数、贷款年限及利率方面预紧不预松,购房要力所能及,有良好的预算,不要太勉强贷款金额、年限等,或者可以多申请几家银行贷款,选择较佳条件的银行。
事后补救措施:
增加贷款人、改变贷款年限、找担保公司
若买家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不能贷款,可以现金补足贷款差额,也可与卖方协商再签署补充协议,待不能贷款的因素消除后再继续交易。又或者在增加贷款人或改变贷款年限的情况下向银行再次申请贷款。此外,对一些还款能力状况和银行要求的距离不大的情况,贷款者还可以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增加其信用度,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当然,若多种办法都已经尝试,实在无法履行合同,也只能解除合同,赔偿卖方的相应损失了。
房产买卖纠纷律师建议买房者,慎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防止房产买卖纠纷的发生。
1.购房者可约定由卖家为其代办贷款。如果卖家承诺代办贷款,应当将细则写入购房合同,并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卖家需返还首付款。”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购房风险。一定要注意:口头约定的效力不大,如果日后发生争议,买房者难以找到证据佐证自己没有违约。因此,尽量以合同的方式固定证据。
2.自己办理贷款事项的,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一)买房之前,需对自身购房能力进行评估,充分估量自己的经济实力。
(二)签订合同前,最好向银行咨询自己办理贷款的合理时间,尽可能预估自己在办理贷款时可能遇到的障碍,谨慎签约购房。
(三)在购房合同中将相关违约条款写清楚,明确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款项一般都很大,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旦违约情形发生,买房或者卖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着实不小。建议买房者购房前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也可以聘请房产律师陪同签订合同,有效避免风险。. TAG: 上海房产 买卖合同 贷款 定金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