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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给儿子的住房房产办理为婆婆的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10-1-5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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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

单位给儿子的住房房产办理为婆婆的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给丈夫的住房房产办理为婆婆的名字,但房款是儿子交的,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钟涛律师解答】

肯定是属于婆婆的了,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权属是根据房产证所有人的。
 
但是房款是儿子交的,你得能拿出证据证明确实 是儿子交的 法院会判你一点。
一般这样比较难啊。估计儿媳妇拿不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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