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上是女儿的名字,房产证上是我和父亲的名字,百年后,我女儿是享有何种权利?仅仅是居住权还是居住和房产都有权?请律师告知下。谢谢
房屋产权与居住权通常易被混淆。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自然享有利用房屋即居住的权利。但居住权并非法律规定的概念。就你所述情况而言,百年后你女儿享有继承权,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也就能够居住。当然还要考虑到,如果继承人比较多,那么久面临着他们之间相互协商确定实际使用(居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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