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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买卖双方均已签字,但买卖双方从未见面或通话。问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09-11-1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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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买卖双方均已签字,但买卖双方从未见面或通话。问协议是否有效

而且最终协议是通过传真签的,中介只以卖方要求加价的理由重新签订协议。签字后才发现中介擅自增加了意向金将转为定金,删除订金转为房款一项。现在我只想取回意向金,没信心再交易了。 

问题补充:
协议中关于房子的状况只写了住房性质,地址和面积,没写权利人,房产证,装修情况,设备等内容。这样也可以么?


想问一下的就是,中介擅自增加了协议的内容,在签订时并没有注意到么?

协议的书面形式是包括传真的,这也就意味着买卖双方不一定要见面的.原则上协议签字就生效,当然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不履行该协议是例外的.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是中介公司擅自改动了协议条款而不是你们双方协商变动了.

有一定的难度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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