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孙女士结婚之前,王先生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王先生在该房屋交付入住后即与孙女士结婚,并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里。 后王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上述房屋归孙女士...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属于谁? 近年来,房价较高且逐年攀升,准夫妻共同按揭购买房产现象增多,既可婚后共同居住又可作为投资手段之一。但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往...
王先生与孙女士结婚之前,王先生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王先生在该房屋交付入住后即与孙女士结婚,并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里。 后王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上述房屋归孙女士所...
下列情形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①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②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
约定定金由中介转交,买家支付意向金签订居间协议后,卖家反悔不卖 赵先生来沪多年,一直想购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让父母搬来和自己共同居住,寻觅许久,终于看中一套位于徐汇区南丹东路一套房屋,总价410万。 2、 2010年8月20日,在中介居间介绍下,买家、卖家、中介三方签订了居间买卖协议,约定定金20万元,房屋总价410万元,并且等卖家儿子回来后签订网络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晚已经是22点,于是买家通过pos机支付给中介20万,由中介签收,并且由卖家提供银行卡号,中介再打进去。 ...
购买拆迁安置房风险比较大,男女结婚前合买房屋风险也比较大,如果男女谈恋爱的时候购买拆迁安置房,那么就属于难上加难的财产分割案件了,下面这位客户就遇到这个情况了。 ...
公房承租户名的变更,一直是市民比较的关心的一个问题。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承租户名变更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租赁户名变更后,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三)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第四十条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户名变更后,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第四十一条 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公房的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与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共有。从情况看,如果该市民和女儿在他处没有住房,而且他女儿已经成年的话,那么拆迁补偿款他和女儿都有份。...
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上海房产律师 ...
不能将《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的“共同居住人”等同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同住人”...
注意避免将承租人死亡后新承租人需具备的条件,等同于“共同居住人”应具备的条件-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公房租赁旧条例》“同住人”与《新条例》“共同居住人” 的区别...
同居分手房产分割-上海房产律师...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上海房产律师...
同居男女共同买房未约定明确的属于按份共有房屋-分割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上海房产律师...
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纠纷-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同居10年分手了,房产怎么分-上海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