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品房买卖纠纷>你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吗? >

你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吗?

时间:2009-12-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律师钟涛手机 15800502572,为您提供专业的房产全程服务

收藏该页面

你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吗?

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购买经适房?原文于2009年12月07日19时53转载自新浪房产论坛:
准入标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等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4)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供应标准:


(1)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2)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原文于2009年12月07日19时53转载自新浪房产论坛:

(4)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试点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此外,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原文于2009年12月07日19时53转载自新浪房产论坛:
原文于2009年12月07日19时53转载自新浪房产论坛:

在试点正式开展后,市相关部门还将通过专业机构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征询市民意见,并且结合试点实践情况,放宽准入标准、完善供应标准,为明年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原文于2009年12月07日19时53转载自新浪房产论坛:

试点房源 :闵行区:沪闵路“翔泰苑”小区;徐汇区:新家园路“新凯家园”小区,以及闵行浦江基地新汇路“博雅苑”小区。 


住房价格 :“一房一价”最快11日公布 


受理时间 :12月18日起接受购房申请 
paoup
. TAG: 经济适用房 申购 条件

查看[你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吗?]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