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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教你如何验收商品房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3 点击:39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拿到房子之后,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验收,也有一些人认为质检站都已经验收了,业主再验收有多此一举之嫌。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你验不验收,房子你都得要下的了。只是在签字前发现问题,你会比较方便追究发展商的责任。作为外行人,如何验收房子呢?当然,这里面所列的项目,对于验收任何类型的房子都是起作用的,包括验收商用办公室。 ...

  • 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应无效,开发商高额违约金请求被驳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2 点击:34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应无效,开发商高额违约金请求被驳开发商与小张签订的买卖合同主合同条款合法有效,开发商有权依约定解除买卖合同并收回房屋。但附件中违约金条款因具有下列特征一仅加重了买受人的责任,二不同于买卖合同主条款的可选择、可协商性,附件中的违约条款提前打印稿,属定型化条款,三违约金数额过高,四开发商未有证据证明曾提请买受人注意或说明;故该附件中违约金条款无效。 ...

  •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和买卖的风险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1-11-1 点击:34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 开发商降价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如何退房承担违约责任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0-28 点击:29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一些楼盘短期内剧烈的价格波动,确实给购房者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但是,开发商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容易界定。 ...

  • 因房屋性质不符而办不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可否解除责任_我的网站 所属:房屋租赁 日期:2011-10-27 点击:423 作者: 来源:

       因房屋性质不符而办不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可否解除责任如何承担    上海房产律师网点评:    合同签定后,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

  • 开发商延迟交付商品房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105 作者: 来源:

     案情简介:    宋某与上海市某地产公司(以下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以13万元的价格买卖地下室车位,开放商应于2009年6月前交付车位给买受人使用,预期...

  • 中介公司设定保底条款的效力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10-26 点击:19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尽管法律规定,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其承担必要的居间费用。但有的中介为确保收益,在买卖居间协议中除根据定金罚则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外,还往往特别约定若守约方获得违约赔偿,同意将所获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介方支付劳动报酬。对此调解时应注意到,此处的“劳动报酬”实际就是中介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故不应简单采信合同约定“劳动报酬”的字面含义,要向中介公司指出其设定保底条款将造成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失衡,其最终获得的往往只能是相对客观的必要费用。 ...

  • 购房合同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该不该赔偿违约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33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能否取得购房按揭贷款,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开发商则应返还首付款并对合同的解除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作出承诺保证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该对此承担基于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提供按揭,此时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应当赔偿开发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比如因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进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定金。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仍可主张房屋升值利益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20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无效仍可主张房屋升值利益 然而刚性的和硬性的法律规定是不可逾越的因为一直以来房地产的价值一直疯涨,因此原来这类合同的城镇居民买受人虽已居住使用该农村房屋多年,但一旦原农村村民出卖人反悔,多年后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买方腾退房屋,往往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此时买方极其烦恼喊冤,自已有的翻盖了房屋,有的花重金装修了房屋,多年以后房屋大幅升值,便结果却被判返还房屋,往往都“损失沉重” 不过,买受人大可不必太过灰心,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富,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弥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1次(总第269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讨论通过)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致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的应予支持。信赖利益损失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另订其他有利合同的机会损失等)损失赔偿数额以不逾越履行利益为限。买受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信赖利益损失,这类案件中,这种信赖利益应当包括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房屋多年以来的升值利益。 ...

  • 纯公积金贷款 遇到开发商不肯盖担保章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0-23 点击:208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纯公积金贷款 遇到开发商不肯盖担保章 不管您是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借款合同内容是一致的,开发商都是需要在公积金借款合同上盖章的,开发商在贷款手续上故意为难购房者,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开发商必须在购房者自愿的情况下,积极配合购房者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业务。如开发商在贷款手续上设置障碍,若贷款无法正常申批造成房款无法按期支付,这将视作开发商违约,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 购房预订合同解除 购房定金理应返还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0-11 点击:29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2011年5月25日,伍小姐携带首付款,并与贷款银行雇员一同前往房地产开发商处准备签订预售合同,足以证明了伍小姐诚意。然而,开发商在提供打印好的合同文本中,涉及到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部分确实显示不公平,伍小姐有理由提出异议,要求予以修改。但当天经过磋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正式合同未能在原定的期限内签订,如此责任不在任何一方。而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而伍小姐作为购买人则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证人吴某出庭作证,来证明开发商当场表示没有商量余地一节事实,符合一手房交易市场的一般惯例,法院予以采信。在此表态绝无商量余地的情况下,伍小姐没有与开发商再继续磋商并无不当,不能以此就认定伍小姐是恶意毁约。现伍小姐要求解除购房及车位预订单,双方均同意解除法院则予以准许。法院认定涉案纠纷,系基于定金合同解除不能归责任何一方,遂判决100万元定金予以返还。...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变更小区规划,可以主张赔偿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9-8 点击:31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变更)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征得预购人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 借“新政”不签买房合同 买房人定金被判没收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9-8 点击:2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正常情况下,不能以未发生的,将来不确定的事情为借口,及时买家将来不能贷款,那么其要有证据证明,并且也要按照合同来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买家并没法实际发生贷款被拒绝的情况,因此不能成为违约的理由。 ...

  • 上家签署买卖居间协议后一屋二卖应承担责任吗?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8-30 点击:18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郭先生签收于先生支付的定金后违约,应当按照约定双倍返还。 ...

  • 上海市房管局出台限制个税补缴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政策后的法律分析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8-3 点击:40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认为:要看合同签订之时买卖双方对此是如何约定,以及是否对此明知。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买家不符合购房政策,虚报信息,导致不能办理过户,要赔偿卖家损失,那么买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 承租的店铺没有产权,被工商查封可以索要装修费用 所属:房屋租赁 日期:2011-8-1 点击:17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原告承租商铺的用途是经营服装、小百货,但因商铺无产权证进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被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停业,导致原告承租商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此应由作为出租人的被告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 ...

  • 房产交易中的违约责任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7-28 点击:11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产交易中的违约责任 ...

  • 买方如果拒绝履行合同,应当承担什么的违约责任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7-26 点击:20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判决卖方向买方支付差价的案例已经很多。据此分析,买方违约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差价责任。 ...

  • 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户口未迁走须付违约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7-11 点击:22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户口未迁走须付违约金原、原告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按合同约定,原告最迟应于2009年12月26日将系争房屋内户口迁出。现被告陈X户口仍置留于系争房屋内,原告已经构成违约,理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6万元,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 签订居间协议之后不卖房房东双倍赔偿定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5-27 点击:29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内容看,各方明确约定买卖双 方需补签网上《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根据法律规定,双方 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系为担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而 成立的立约定金合同关系,因此,尽管《房地产买卖协议》作为本 案《房地产居间协议》的附件,但并非实质意义上的买卖合同,因 此各方仍应按照《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现zhao某某按约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银行划账支付20万元定金,但8月 26日lin某某在收到中介公司转付的上述定金的同时,却以涉案房产 权利人之一、其子俞乐彦不同意出售房屋而不愿履行《房地产买卖 居间协议》为由拒绝与zhao某某签订买卖合同,为此应当按约承担双倍 返还定金的责任。至于上诉人lin某某所称被上诉人zhao某某因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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