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售后公房的产权登记人死亡,如何继承其名下房产?...
需要特别说明的如果遗嘱是老人亲笔所写并签名的无需葛女士、葛先生签名。葛女士、葛先生作为老人的继承人,都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由他见证的代书遗嘱,即使遗嘱人签名的由于缺少《继承法》规定的必要要件,该遗嘱也会归于无效。除公证遗嘱的变卦或撤销须再通过公证外。日后,老人自行变卦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
售后公房继承需确认同住人权益这里撇开吴女士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的法定情节这一事实不谈,依照均等原则分配遗产,王某某也仅能拥有该房屋的1/9产权份额。因为,这里一个非常关键的事实是即该房屋原先是公房,王先生在1995年时候将其购下;也就是说,王先生当时是依照上海市政府1994年发布的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方法》及《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俗称“94方案”购买的房屋。根据“94方案”相关规定,公房内承租和同住人都可按利息价购买公房,有多人的情况下,需协商确定购房人。这一规定限制了购房人的权利,使得房产证上只能填写一个人的名字。 ...
售后公房的继承和产权归属 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公有住房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具有特定的经济特征,其法律性质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乡村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994年3月28日发布)第四章明确规定了公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认定是租赁债权,同等公房使用人定期交缴租金,也说明公房使用权只是债权。但这种说法不能解释公房使用权可以继承这种现象。 ...
申办指南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 链接 收费标准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公证,由于往往涉及到房屋、债券、银行存折等大额财产。 同时办理程序比较繁琐,因而成为所有公证业务中较为复杂的公证之一。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权公证主要分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和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两类。 名词解释 继承权公证的收费标准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
房产继承,老人唯一住房被分割...
对于94方案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家庭之间如今发生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产权人年龄增大,去世越来越多,子女因为继承发生矛盾也很多。网上也有不少律师发表了不少高谈阔论,阐释了一些法律观点,但是也误导了一些当事人,再次,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解答如下: ...
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他的全部继承人作为被告,法院判决履行过户手续,拿着判决书就可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私房所有权人死亡的,拆迁裁决时应该列明所有继承人...
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后所得财产没有特别指定归谁,那么就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赠与、继承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赠与合同明确记载只给夫妻一方。...
老婆继承有父母的房产,现任的丈夫有份吗...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94方案同住人生前未曾主张房产权利,其继承人能否主张?...
首先该房的产权人问题。如果你们买房时适用了94方案,那么同住人都应是产权人。你父、母所拥有的份额将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应是先主张你们的产权份额,再确定你父母的遗产份额。但是毕竞你咨询的事情带有政策性,最好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即可以保证你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防止家庭纠纷的发生。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话与我联系...
因此,本案中,张女士不能再主张继承其原本可以主张的共有份额。因为不动产的取得和转移都要进行登记,产权登记是证明房屋权利的有效凭证,但是限于“94方案”的缺陷,许多欲享有共有产权的人,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但这一规定并不是一概否认“94方案”产权证登记的效力,该规定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允许主观上不想放弃产权,又限于规定,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可以通过主张房屋产权,成为共有产权人,但并不排除有些家庭中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在购房时确实放弃了权利。 ...
售后公房产权如何继承...
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 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其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法律事实,在家庭成员间也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因此,即使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家庭成员个人取得的财产也不一定是家庭共有财产。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他就永远享有继承权(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除外),但遗赠则不同,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两个月不是继承开始后,而是知道自己能够得到遗赠时开始计算。...
遗产的继承有没有时效的问题?...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