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职业,住所(户籍地,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同时写明现居住地,以下同)。(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全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职务,以下同。)...
原告郭玲玲同被告天地置业公司于2000年7月6日所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并不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所购商品房的位置、面积、售价、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房屋销售合同所必备的条款,且双方均按约定实际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因此,该合同即为房屋买卖合同,原告提出的双方未签订正式售房合同的主张不能成立。但鉴于郭玲玲在交房前已向天地置业公司提出了退房要求,因此,天地置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扣除定金后,将剩余房款返还原告。对于郭玲玲提出房屋漏水一事,因其所出示的证据是起诉时拍摄,并不能证明交房时存在漏水现象,且并无证据证明被告有其他违约行为,故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告郭玲玲的诉讼请求,部分予以支持。遂判决如下: 一、被告天地置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郭玲玲返还房款132016元。 二、驳回原告郭玲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的规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不能并用,但定金与赔偿金的发生原因各不相同,法律对此也未做出禁止性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在当事人有约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得同时主张定金和赔偿金。否则,当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存时,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实际赔偿额与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相悖,会发生无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定金数额如何约定,守约方获得的实际赔偿总是相同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定金数额的约定失去意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亦规定,当定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本案原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果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如果具备了买卖合同的条款,而开发商不执行的话,那么就是不可归责于买受方的原因,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在房屋拆迁裁决中,为正确认定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裁决机关应对申请裁决前被拆除房屋评估报告的送达情况予以查明。诉讼中裁决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裁决前评估报告的送达情况,当事人在诉讼中亦不申请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的,被诉房屋拆迁裁决属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在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居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为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房屋拆迁活动中有哪些当事人?...
哪些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房屋登记-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上海房产律师...
尽管动迁安置房限制转让,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海房产律师...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如何处理-上海房产律师...
分家析产当事人各方对共有房屋价值意见不一,但又不申请评估的处理-上海房产律师...
双方当事人如何约定违约金-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当事人已办理了现房所有权转让的预告登记,法院是否还可以对这一房屋进行查封...
当事人可否以对方当事人违反房屋预订协议为由,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关于定金的性质和用途的认定,应当以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主体作为定金合同的当事人,并按合同的约定认定定金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