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这个事,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他在闵行看中一套房,售楼处里坐着个第三方的人,说交五万就能享受团购优惠,单价直降不少。郑先生一想划算,当场扫码转了五万给那家公司,收据抬头也不是开发商。等签正式合同,他才发现合同总价里压根没这五万,白纸黑字写的房款,跟那笔钱对不上。他慌了,跑来问我,钟涛律师,我这五万算什么,怎么就不算房款呢,早知这样我宁可单价高点,也不白扔这笔。
我先说这钱去哪了。所谓电商团购费、渠道费,大多是开发商外包给销售公司的套路。房子不好卖,就找渠道公司拉人,每带一个客收一笔服务费,这笔钱进了第三方口袋,跟房款是两本账。开发商手里干净,合同上只写净房价,那五万就成了渠道公司的辛苦费。郑先生交钱时图便宜,没细看收据,等于白送了人家一笔,还以为自己捡了漏。
郑先生后来跟我说,当时销售催得紧,说优惠名额就剩两个,不交钱明天就没了。这就是典型的逼定话术,专门让人脑子一热就掏钱。他交完才发现,所谓的团购优惠,单价降的那点,远不够五万这个数,等于明降暗涨。等他想反悔,收据上写的是信息服务费,退字根本没有,渠道公司电话都开始不接了。
这里有个坑,特别要命。你交的钱一旦进了第三方,就不是房款,自然不算你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将来算首付、算贷款基数,都跟它没关系。更糟的是,第三方公司说倒就倒,卷钱跑路的事我见过不止一回。有人会问,那我能不能告开发商,让他把五万算进房款。我的看法是,得看这笔钱到底是谁收的、谁受益的,不能想当然,得拿证据说话。
郑先生的麻烦就在这。收据是渠道公司开的,合同又是跟开发商签的,两头不沾边。开发商说,团购是第三方行为,我们不认;渠道公司说,这是服务费,不是房款,不退。两头踢皮球,郑先生两头不是人。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买房交的任何一笔钱,必须进开发商账户、写进合同,凡是绕开开发商收的,都要打个大问号,别被优惠冲昏头。
有人会问,那这钱就追不回来了吗。也不是。我们查了那家渠道公司和开发商的关系,发现他们签了分销协议,团购费其实是开发商默许的营销成本,渠道公司只是帮忙收钱。我们主张,这笔钱名为服务费,实为房价的一部分,开发商应当连带返还。说实话,这种擦边球,开发商心里有数,只是想把账做干净,真闹到法院,他们未必硬气,毕竟分销协议摆在那。
后来我们一边发函,一边投诉到监管部门,说它违规代收、价外收费。开发商坐不住了,怕影响网签和备案,主动把五万退给郑先生,条件是别再声张。老话说,纸包不住火,事做得不地道,迟早要露馅。我常劝当事人,便宜莫贪,凡是让你把钱转给陌生公司的,先停手问一句,这钱凭什么不给开发商,给不出道理的,八成有鬼。
我再点一句,这种团购费往往藏在认筹、电商、会员费各种名目下,换汤不换药。有的还让你扫码进一个平台,显示已抵扣房款,可合同里一个字没有,真到退房时,平台说你自愿消费,开发商说不知情。郑先生算运气好,钱追回来了,可多少人交了团购费,房子没买成,钱也打了水漂,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着。
还有个细节。郑先生那五万,渠道公司开的是咨询费发票,这更坐实了不是房款。所以交钱前,一定要看收据写的是什么名目、盖的什么章。写房款、盖开发商章,才稳妥。写别的,哪怕销售说得天花乱坠,也要留个心眼,最好录音留证,免得日后扯皮无据。
最后说句实在话。电商团购费这种乱象,根源在合同不写、账户不对。你记住一条,购房款只进开发商监管账户,任何第三方代收都是雷。郑先生这课学费虽没白交,可惊出一身冷汗。签合同前多留个心眼,比事后四处求人强上百倍。
我还得提醒一句,团购费常常和电商会员绑在一起。有的平台让你先充会员,再抵房款,听着一环套一环,其实钱早进了别人腰包。郑先生后来学乖了,逢人就说,买房只认开发商一个章,别的公司收钱,一概不理。这话糙理不糙,是拿真金白银换的教训。
再说句掏心窝的。售楼处里那些穿西装、催你交钱的人,未必是开发商的员工,不少是渠道公司的销售,他们拿提成,巴不得你脑子一热就转账。你交的每一笔钱,务必问清收款方是谁,查查进没进监管账户,这三步做完,团购费的坑基本就绕开了,省得钱飞了都没处哭。
郑先生事后算了一笔账,那五万要是真算进房款,首付比例都够格了,偏偏进了第三方,买房资格都差点受影响。所以团购费这事,损害的何止是五万块,是把你整个购房计划都架在火上烤。这点,售楼处绝不会主动告诉你,全靠自己多个心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