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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动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交易过户的政策法规及风险规避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3-1-17 点击:60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目前上海市动迁房交易限制时限已由5年调整为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了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现在各个区对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把握不太一样,有的区仍按大产证、动迁协议满三年;有的区要求小产证满三年,根据本律师的了解,只要房屋买卖事实发生在2011年8月份之前,各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法院过户的判决还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 夫妻共有房产 一方不同意可以抵押 所属:房屋租赁 日期:2012-12-12 点击:49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婚姻法解释(三)》中规定的孳息应作狭义性理解,专指非投资性、非经营性的收益,如存款利息、果树无需管理自然结果等。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

  • 买动迁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风险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8-16 点击:33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由于此类房屋三年内部能办理产权变更,时间会比较长,所以比普通的商品的风险要高。够买此类房屋时还是要谨慎操作,万一将来房价涨的过高,房东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就会出现风险。现在很多中介在操作此类房屋时都是通过设定抵押的方式来固定房屋,这是一个存在很大风险的行为,抵押的基础是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买方是想购买房屋,付出去的钱肯定是购房款,不存在借钱...

  • 买房买到抵押房 开发商双倍赔偿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5-29 点击:158 作者: 来源:

    h3买房买到抵押房开发商双倍赔偿/h3 【案情介绍】:   2001年,李某与X建安公司签订了售房协议书,约定将位于河南省X市山城区朝阳街东段路南二层X建安公司综合楼西单元二楼西湖的...

  • 夫妻共有房屋私自办理抵押无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3-31 点击:34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 【律师解读】销售宣称赠送的花园缩水 汇锦城部分业主讨说法难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2-24 点击:29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律师解读】销售宣称赠送的花园缩水 汇锦城部分业主讨说法难 售楼时销售人员宣传的花园赠送,实际交房时竟然面积缩水。2月21日,浦东汇锦城近20位业主来到开发商所在的办公楼讨说法。 1、客户购买房屋,特别是期房,一个是看样板间,二个就是广告宣传以及销售人员的介绍推荐了。 2、不论销售人员是开发商公司的,还是外包给中介人员,所行使的都是公司职务行为,由此带来的后果必须由公司承担 。 3、本案中,如果销售人士受指使或者虚假夸大花园面积,造成客户产生合理信赖,并签订买房合同,那么就设计开发商违约,或者虚假宣传了,由此导致客户可以主张权利,起诉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商品房交易欺诈。主要表现:商品房销售中夸大宣传;预售房承诺与实际建筑不符,户型或配套设施缩水;一房多售或者销售已经抵押、手续不全的房子等。 4、当然,本案中客户举证可能存在困难,要提供样板房图片,以及销售人员宣传资料,录音,录像等等。 ...

  • 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从2011年9月起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1-8 点击:102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

  •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动迁房安置房不能办理抵押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1-11-30 点击:62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动迁房安置房不能办理抵押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05年12月市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5〕36号)同时废止。 ...

  •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11-3 点击:85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按揭买房之后不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吗?购房人向银行贷款买房却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证,银行考虑到贷款收回的安全性,在催告购房人及时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无果的情况下,将购房人及担保的开发商诉至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主张解除借款合同并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及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

  • 离婚夫妻分割房产中如何保障按揭房屋中银行的利益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38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离婚夫妻分割房产中如何保障按揭房屋中银行的利益 另一种情况,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处理房屋归非贷款方所有、由该方履行还贷义务,这直接涉及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银行的利益,但实践中银行却几乎没有参加到离婚诉讼中来,债务人也不会主动要求债权人参加诉讼。笔者曾向几家银行信贷科工作人员了解银行对此问题的意见,均表示变更按揭合同债务人应征得银行的同意,但实际上是银行看到新债务人拿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银行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银行才知道法院生效判决书变更了其债务人。由于银行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对变更后的债务人资信不了解,担心会有还贷风险,或是认为变更后的债务人不具备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往往就不愿意配合办理转按揭手续。故没有参加诉讼并非是银行不愿意,也不是银行不关心其权益,而是根本不知道其债务人正经历离婚诉讼。...

  • 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8 点击:3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售后公房的产权问题 “九四方案”指的是按1994年上海市政府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规定购房的方案,九四方案是对这个规定的简称。九四方案在产权登记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当父、母、子都有资格购房时,九四方案规定产证只能登记为一个人,其他人不能登记为房屋的共有人。这为日后的纠纷设下了隐患。因为公房是国家给予的福利,而不是仅给家庭成员中某一个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权人擅自将房屋出售或抵押,就不会受到其他共有人的约束,但实际上按九四方案购买的产权应由家庭成员所共有。 ...

  • 贷款未还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加名?_上海房地产律师网-上海二手房律师网-上海房产律师网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656 作者: 来源:

       贷款未还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加名?    贷款按揭购房,房产证尚抵押在银行,如何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呢?    上海市浩东律师事务...

  • 为避税买房不过户存在严重法律风险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7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梁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即本案的抵押权人钟某。正因为买卖房屋时未料理房屋权属变卦登记且存在违法行为,而不能发生物权变化的法律效力,导致了李某能够以原房产证遗失为由申请补办新的房产证,继而操持他项权证,决定了就该房屋的抵押物权优先于梁某的合同权,钟某也就有权要求梁某腾出房屋,以便拍卖、变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150万元借款。梁某只能在交出房屋之后,向李某追偿损失。 ...

  • 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的到手价?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27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那么,什么是手价”呢? 原来,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买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若需要料理银行按揭,买方还需要交公证费、抵押登记代办费、评估费等。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印花税等,若不符合一定的条件,卖方还有可能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手价”针对卖方而言的指不包括交易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有的也不包括中介费)卖方实际拿到价格。手价”情况下,买方承当了本应由卖方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提前还贷后,如何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9-8 点击:138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申请注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人或者预购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证明(原件); (四)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终止的证明文件(原件)。 ...

  • 如果我的唯一住房被银行拍卖那我将住在哪里?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8-9 点击:5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1、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房屋应属于比较宽大类型。在保证你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下,可以拍卖。你应有心理准备 2、法院在拍卖你的住房前会要求银行给你提供基本的居住房,如给你租房住,然后才会拍卖抵押物. ...

  • 被查封财产已被设立抵押权应如何处置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7-25 点击:110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查封是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中经常使用的强制措施,用以限制财产所有人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的行使,以方便执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预购人与银行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后,法院来进行预查封,会不会损害银行的权益?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9 点击:12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查封是一个司法行为,无论查封是否损害银行的利益,房屋局都必须按照司法裁定进行查封。房管局没有义务也更没有权利去审查是否损害银行的利益。其次,查封后还有可能解封,所以不见得查封后就必定会损害银行的利益。...

  • 房东要求支付首付款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17 点击:28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不少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以及房东都会让买家当天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付款,然后用首付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这么做有什么风险呢?...

  • 一方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2 点击:21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一方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婚后房产登记于购房人名下,离婚时宜将该房屋视为购房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应视为另一方帮助购房人偿还债务,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购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购房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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