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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最大鞋城“失地”租赁合同引发“危机” 作者:郝彬彬发布时间:2010-09-13 日前,因为其经营场地的租赁方擅自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京城最大的鞋业公司上海京联宏都鞋城市场有限公司遭遇了“失地”的尴尬局面,面临被迫“搬家”的危机。为此,鞋城公司将自己的房东上海某建筑材料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这份租赁合同无效。目前,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鞋城公司起诉称,2002年5月1日,其与上海某建材公司签定了一份《租赁补偿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鞋城公司承租建材公司位于大红门西里的厂房及场地,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00年5月1日始至2010年4月30日止,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10年8月31日。至起诉前,鞋城公司多次向建材公司表达欲续签合同的意愿,但建材公司不但不予理睬,还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就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厂房、场地租给了第三方,严重侵犯了鞋城公司的利益。 鞋城公司认为,双方签定的《租赁补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租赁期满前6个月,双方进行协商,决定是否延续或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若建材公司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自己公司有优先承租权。因此,建材公司的行为,有违合同约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鞋城公司起诉要求判决建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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