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房屋租赁> 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结束后营业执照的注销约定_我的网站 >

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结束后营业执照的注销约定_我的网站

时间:2011-10-27来源: 作者: 点击:

    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结束后营业执照的注销约定
    2010-5-7
    [摘要]实务中,法院对营业执照的注销及迁移的诉请一般不予受理。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逾期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的违约责任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的时间不能确定,可能会给出租人带来不可预期的损失,但如果在违约责任上约定清楚违约金及违约人应承担相应损失,则出租人的权益就可以得到相应保障。
    [关健词]租赁合同营业执照
    一、案件回放
    2008年7月,李先生与A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李先生将其所拥有的一商铺出租给A公司用于经营便利店,租金每月20000元及物业管理费每月800元,租期自2008年8月起,暂计为5年,A公司可以此商铺作为营业地址申请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并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缴纳押金人民币41600元,押金于房屋返还后30日内返还给A公司。
    合同签订后,李先生交付了房屋。A公司以该商铺为注册地址办理了营业执照及烟草执照。但开店后,A公司的便利店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2009年6月15日,在提前与李先生协商的情况下,A公司依约支付了违约金,租赁合同终止。同年6月20日,A公司将房屋返还给李先生。但李先生尚未返还押金。
    6月30日,李先生与新的承租人B餐饮公司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对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房屋交付后,当B公司欲以该租赁房屋作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很快发现了原来的A公司的便利店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烟草执照尚未注销,B公司根本无法办理新的营业执照,这样一来也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经过与李先生协商,李先生只好同意再给B公司30天的免租期计租金25000元。
    李先生致函限期A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并表示该损失是由A公司造成,应由A公司承担损失,李先生认为可以在押金中相应扣除。
    2009年8月,A公司以李先生拒不退还押金41600元为由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1、判令被告退还押金人民币416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延迟退还押金的利息;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而李先生随即反诉要求:1、判令A公司限期转移或注销营业执照和烟草执照;2、判令A公司赔偿损失25000元。
    二、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审理后查明,A公司在与李先生协商终止租赁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搬离了租赁房屋,但未能在撤出后及时处理注册在租赁房屋的营业执照和烟草执照。李先生致函给A公司要求其迁移或注销营业执照和烟草执照,并以补偿B公司30天免租期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损失,并在押金中进行扣除。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合同终止的事实清楚,依合同规定,李先生负有返还A公司押金的义务,对此双方没有异议。而李先生主张因A公司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并在押金中进行扣除,确因A公司未及时转移或注销营业执照及烟草执照而造成李先生损失,应给予适当赔偿。因A公司确有未及时转移、注销营业执照的事实,形成纠纷,故无权要求李先生支付利息损失。对于要求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的诉请,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之后,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李先生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A公司返还押金拖欠人民币41600元。
    2.A公司应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向李先生支付赔偿金3000元。
    3. a公司在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

paoup
. TAG: 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结束后营业执照的注销约定_我的网站

查看[ 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结束后营业执照的注销约定_我的网站]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
 
  
     上海房地产律师咨询网是上海地区大型的房产法律咨询平台之一!此平台拥有最专业的上海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介全程陪同服务,房屋拆迁谈判及拆迁款分割,购房定金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商业地产租赁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房产抵押权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房地产开发全程服务,钟涛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业务范围

    ·陪同购房             ·商品房买卖
    ·期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离婚与继承
    ·物业管理             ·商住铺租赁
    ·公房纠纷             ·房地产调查
    ·中介谈判             ·诉讼与仲裁
    ·房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房屋买卖全程法律服务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