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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之前女方将房产偷偷卖掉,怎么办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12-27 点击:23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 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万一房产不能要回来,那么可以要求分割卖房所得钱款的。 ...

  • 新婚姻法夫妻离婚时按揭购房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3-22 点击:34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处理协议的,可以将房产归为产权登记一方,剩下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债务。 ...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指南?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4 点击:19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指南?...

  • 夫妻离婚婚前按揭房产分割分割问题分析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16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婚前按揭房产分割分割问题分析. 如果女方已经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女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婚前已经支付的部分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用证明不了是个人财产购买的视为夫妻共同收入),婚后还贷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存续期间为了支付房款发生债务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20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法院夫妻离婚按揭房该如何分割 因订立买卖合同与产权证办毕期间双方结婚,故界定房屋性质以订立合同还是以取得产权证为准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笔者认为:夫妻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旨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承担与房屋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房屋产权亦将登记在其名下,故购房人享有房屋产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分割原则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15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富、夫妻共同财富和家庭共同财富。关于夫妻个人财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富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富: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 ...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何分割共同房产?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41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何分割共同房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由此,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只要协议合法有效,那么该协议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为其个人房产。...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指南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1-1 点击:13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和指南应当做好调解工作。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同财富分割案件时。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共同财富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富的来源、数量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

  • 父母出资购买的的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17 点击:24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此外,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买了房屋让夫妻居住,产证办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离婚时,由于房产是其父母出资购买的,夫妻并没有出资,产证又是办在一方名下,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推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而不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予,所以不能将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 夫妻离婚之后售后公房怎么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17 点击:26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之后售后公房怎么分 公房的使用权是有一定价值的,但男方取得这套房子时并没有支付对价而是单位分配的,而购买产权时又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认定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分得一半。 ...

  • 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15 点击:50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可以直接用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协议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文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已明确,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

  • 夫妻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处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1 点击:18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第一,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第二,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

  • 夫妻离婚,登记在小孩名下的房产属于赠与给小孩,归小孩所有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6-23 点击:31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涉及小孩,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特别是登记在小孩名下的财产,如何分配呢?是不是属于抚养小孩的一方呢?...

  • 夫妻离婚房子归属如何定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18 点击:134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夫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

  •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18 点击:47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一对再婚夫妻上法庭闹离婚,双方很快就子女问题达成协议,但对于婚内购置的一套约140平方米的住房始终争执不下。竞买、拍卖等提议均被当事人否决,当法官提出“抓阄”定胜负,夫妻二人赞成后...

  • 夫妻离婚、恋人分手未办理产权证的期房如何分割?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1-3-7 点击:54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之间,恋人之间共同买房,可能没有多久就离婚、分手了,如果房屋不予分割,必然造成当事人二次起诉法院,造成诉讼成本增加,特别是有些客户,本身就对因为离婚,对房产分割产生矛盾,更加不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办不出房产证无法分割,不分割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就陷入矛盾当中。人民法院也是在实际中发现此问题,也是在探索问题的解决办法。 ...

  • 离婚与房屋财产的分割处理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7 点击:98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离婚与房屋财产的分割处理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关于如何对房屋进行分割或处理的问题几乎均有涉及,由于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同时作为不动产又有其特殊...

  •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7 点击:36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往往争议不休,尤其是不断升值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谁都想要。记者今天在一中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一名法官让双方在开庭时当庭竞价,价高者得,从而...

  •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7 点击:47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一对再婚夫妻上法庭闹离婚,双方很快就子女问题达成协议,但对于婚内购置的一套约140平方米的住房始终争执不下。竞买、拍卖等提议均被当事人否决,当法官提出“抓阄”定胜负,夫妻二人赞成后...

  • 婚内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可否视为夫妻财产约定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0-12-20 点击:1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男女双方婚内离婚协议中订立了财产分割内容,可否视为夫妻日后财产归属的约定?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可以视为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法院应该根据该约定作出分割财产的判决。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书中分割财产的约定是有区别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关于婚内离婚协议书的性质认定,可以从三方面考量:一、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离婚协议既包括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也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而且解除婚姻关系是当事人离婚协议的基础目的,其它内容具有附随的性质。二、从合同法原理分析,离婚协议书是“有效成立”但未“发生效力”,是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本案中张男和秦女的离婚协议虽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成立,但是后来考虑孩子尚小和经亲友劝说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是前提,“离婚条件”不成就,分割夫妻财产的内容即失去效力,失去效力的分割财产协议也就不能视为日后的夫妻财产约定,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与夫妻财产约定的关系。夫妻财产约定可以作为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依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作为夫妻财产的约定,如果张男和秦女在夫妻产生矛盾过程中订立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包括离婚的条件,只是约定了某项财产的归属,则应该认定是夫妻财产约定,双方在任何时候离婚都可以要求根据该协议分割财产。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张男的诉求,平均分割房屋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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