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但凡离婚案件都要涉及三大问题:一是夫妻二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问题;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
似财产非财产“承租权”案审理有点难离婚案件承租权公房分割 涉承租权离婚纠纷案件审理中面临难点房屋承租权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等难界定 &nb...
再婚夫妻闹离婚军产房屋怎么分 现年82岁的离休干部,因受不了再婚妻子在生活上对自己不关心,要求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再婚妻子要求分割他们共同居住...
离婚时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在判断经济适用房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买了房屋让夫妻居住,产证办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离婚时,由于房产是其父母出资购买的,夫妻并没有出资,产证又是办在一方名下,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推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而不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予,所以不能将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之后售后公房怎么分 公房的使用权是有一定价值的,但男方取得这套房子时并没有支付对价而是单位分配的,而购买产权时又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认定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分得一半。 ...
上海高院认为,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导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
由此可见,婚前购买的房产出租而取得的出租收益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进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原则上是共同所有的财产。只有在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经营管理只由其负责,另一方没有参与,在这种情况下,租金收益应归所有人。 ...
分手了准婚房怎么分 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后,首先要明确诉争房屋是一方个人的财产还是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可参见2006年2月24日新闻晨报E2版《准新人购准婚房权属登记五类方案不完全分析》)。若法院确定是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明确房屋的份额并进行分割。 ...
申办指南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 链接 收费标准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公证,由于往往涉及到房屋、债券、银行存折等大额财产。 同时办理程序比较繁琐,因而成为所有公证业务中较为复杂的公证之一。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权公证主要分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和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两类。 名词解释 继承权公证的收费标准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
夫妻分居间所得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在分居生活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我国法律上没有关于分居的规定,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依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有学者认为夫妻在分居期间,尽管在形式上保留夫妻关系,但“这期间,双方未尽任何义务,经济上、财产上的联系也中断,夫妻各自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夫妻双方实际上只剩下夫妻身份之外壳而没有彼此的协力与合作关系存在,如果将此期间双方各自的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于情于理皆有不合,而且在实践中造成许多纠纷。”故而主张将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确实,夫妻各方在分居期间的劳动收入及购置物品的占有、使用、管理和处分等各项权能已经由各方独立行使,他方极少参与。但是笔者认为,仅此理由不足以将分居期间的财产规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理由有三:...
我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如果拆迁的话回迁房是不是还是属于我的婚前财产?我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如果婚后拆迁就变成共同财产该做什么法律约定或公证吗?还有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赠与这种方式吗? ...
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共同出资购房,其中女方出资比例较大占60%,而男方出资占比40%。房地产权证在双方结婚之前取得,但产证上并未注明双方各自的所有权比例。婚后不久,双方因缺乏感情基础,男方要求离婚。因为婚姻较短,双方除了这套房屋之外没有其他有争议的财产。但如何分配这套房屋,双方争执不下。男方认为,根据房地产权证登记情况,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双方应均分;而女方认为,其出资比例较高,且婚姻法应照顾女方权益,因此坚决不同意男方平分房产的要求。 这套房屋到底该如何分割呢? ...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孩子和老公的名字,那属于我的是1/3财产,还是1/4?...
其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主要有:一、经同被执行人潘某的配偶得到证实,该处的房产从来没有卖过,其本人从未知道此事,而且其丈夫也从未提起过;二、《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这是重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用其潘某的配偶的话来说,如果进行买卖,一定会和自己商量,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别的字几乎不认识,而且也不知道该房屋买卖的具体事项,肯定其潘某在不知何时让其签名的;三、该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近九个月的时间至今还没有过户,而该案外人陈某无法举证其在办理财产登记上没有过错,本院当然可以采取查封措施;四、是该案外人一直没有实际占有该房屋。该案外人在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前,其与被执行人潘某之间是债权法律关系,不动产所有人仍然是被执行人潘某,申请执行人邵某当然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处房屋进行查封。 ...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其价值取得于婚前。 ...
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子女的名字购一商品房。离婚之时,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的财产? 首先,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因此,父母的这种行为,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但,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因此,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