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网[www.p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论坛留言
上海房产律师网 咨询热线 15800502572 网址 http://www.paoup.com
  • 开发商承诺可以帮助过户,后因限购不能购买,购房款应退还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3-3-8 点击:44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按,随着2011年政府限购政策实行,很多人购买房屋时被限制了,例如外地户籍人员,在上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之前已经购买过房产,那么目前是不能再次购买的。但是如果售楼小姐承诺开发商有关系可以包装一下,保证你可以购买过户的,之后签订预售合同,缴纳购房款,最终由于限购不能办理过户,开发商是否可以没收已付房款,购房者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呢...

  • 上海动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交易过户的政策法规及风险规避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3-1-17 点击:60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目前上海市动迁房交易限制时限已由5年调整为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了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现在各个区对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把握不太一样,有的区仍按大产证、动迁协议满三年;有的区要求小产证满三年,根据本律师的了解,只要房屋买卖事实发生在2011年8月份之前,各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法院过户的判决还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 亲属直接购买房产办理过户问题解答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3-1-15 点击:23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因为各种原因,如继承啊,遗产税啊,获取银行贷款啦,财产转移啦等等这样的原因,有些家庭亲属之间需要进行房产过户转移,或者叫虚拟房产买卖过户转移。这么做,到底有没有风险,税费到底如何呢,钟涛律师简要描述一下。 ...

  • 上海一楼盘现骗购 购房人伪造社保证明,移送公安机关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2-12-28 点击:2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近期,市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住房限售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经查实,普陀区长风地区某房企开发的知名楼盘中,部分购房人提供伪造的社保证明,骗取购房资格。市房管局将按规定对涉案人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同时已移请公安部门对造假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

  • 夫妻离婚之前女方将房产偷偷卖掉,怎么办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12-27 点击:23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 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万一房产不能要回来,那么可以要求分割卖房所得钱款的。 ...

  • 二手房买卖房屋产证已过户买家房款未付清怎么办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12-19 点击:74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应该规定房款的交付进度、日期和数额。而且还要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由于出卖人的疏忽,没有约定剩余款项的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是一个遗憾。但是还可以弥补,就是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视各银行办理贷款的周期而定)买方不能支付其余款项,你发送书面催告通知,或者委托律发送律师函给对方,要求对方付款。逾期不付则可以视为买方违约,出卖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恢复原状并要求买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 夫妻双方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再次处分时需要配偶同意吗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2-12-12 点击:7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有登记机构在登记实务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办理一次转移登记时,买受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受托人提供的委托书中是这样表述的:“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XX房产,同意将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合同的买受人是男方自己,不是夫妻二人)。登记机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将该房屋登记在了男方名下。后来,当男方再次申请处分房屋的登记时,登记机构内部对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发生了争议,存在着对立的两种观点。 ...

  • 购房合同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该不该赔偿违约金?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12-12 点击:59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购房合同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该不该赔偿违约金? ...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10-8 点击:22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不少客户咨询钟涛律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是否合法有效?必须等待3年之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钟涛律师为你解答 ...

  • 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2-8-28 点击:21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由于房价的压力,在我国按揭房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情况。比如,一方支付首付,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一方支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双方支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等等。离婚时,按揭房具体该如何分割呢? ...

  • 买动迁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风险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8-16 点击:33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由于此类房屋三年内部能办理产权变更,时间会比较长,所以比普通的商品的风险要高。够买此类房屋时还是要谨慎操作,万一将来房价涨的过高,房东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就会出现风险。现在很多中介在操作此类房屋时都是通过设定抵押的方式来固定房屋,这是一个存在很大风险的行为,抵押的基础是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买方是想购买房屋,付出去的钱肯定是购房款,不存在借钱...

  • 律师解答动迁房何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8-16 点击:26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依据是《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的规定,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是依据该条规定要求该类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今年上海市政府的房地产新政将此类房屋的过户时间由五年变更为三年,并且变更了满三年的起算时间,由以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日期改为签订动迁协议或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一般来讲,签订动迁协议在先,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在后,所以基本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为准,只要开发商的大产证满三年,此类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动迁房买卖法律风险,如何聘请律师购买动迁安置房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2-8-16 点击:26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所谓动迁房又称动拆迁安置房或配套商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拆迁安置人,因而动迁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租赁除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性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目前,上海地区法院一致认定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属于附过户条件的合同,可以凭借此份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过户,钟涛律师已经代理不少案件并且全部胜诉了。 但是因为他的房产证不能立即办理过户,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一屋二卖,房东破产等风险,因此需要买家聘请律师陪同购买动迁安置房,拟定充分细致的买卖合同,指导你如何交易,避免风险。 ...

  • 购买售后公房,房东还没有办理下产权证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2-6-16 点击:55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回复: 风险比较大,因为他的产权有可能因为同住人无法协议一致不能办理产权,那么你就无法取得房产了 同时如果他将房款用到其他地方,无法追回,那么你可就损失大了,耗费时间精力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钟涛律师建议购买房屋之前还是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在做决定。 ...

  • 迟延1年交房 开发商被判支付22万违约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5-29 点击:108 作者: 来源:

    h3迟延1年交房开发商被判支付22万违约金/h3       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一年才交付房产,且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一气之下,将开发商...

  • 交房条件不具备 南京95名业主获赔违约金200多万元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5-29 点击:131 作者: 来源:

    h3交房条件不具备南京95名业主获赔违约金200多万元/h3       95户业主相继状告南京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其承担因房屋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并尽快办理房屋交付手...

  • 签订预售合同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预查封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5-24 点击:76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签订预售合同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预查封...

  • 是否要由人民法院先解除轮候查封,登记机构才能协助执行? 所属:法院诉讼程序 日期:2012-5-23 点击:134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是否要由人民法院先解除轮候查封,登记机构才能协助执行? 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让人民法院先解除查封,再由登记机构协助执行,反而会产生一些问题。主要是从法院解除查封到登记机构完成转移登记,中间还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间隙。如果在这段时间间隙中有其他法院要求实施查封,或是轮候查封的法院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中关于“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这一规定,将该房屋转为查封的,登记机构反而很难解释清楚。而直接按法院的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就消灭了这一时间间隙。...

  • 如何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5-14 点击:89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如何办理“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2-4-10 点击:34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页次:2/5页][共索引:100条记录][分页:]12345
推荐内容最近更新人气排行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介绍 | 诉讼费计算标准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