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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拆迁房屋面积认定标准-上海拆迁律师

时间:2010-8-27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上海拆迁房屋面积认定标准

 

1、补偿对象的确定

1)对征地范围内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2)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特殊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公布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新房在建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重置价的评估价格协商补偿;建房批文规定应当拆除尚未拆除的旧房,可以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评估价格协商补偿。

2)征地公告公布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文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其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按建房批文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建房批文规定允许保留旧房的,应当将旧房面积和建房批文规定的新建建筑面积一并计算。建房批文规定应当拆除尚未拆除的旧房、已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旧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和拆迁补贴不予补偿。

3)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4)拆除宅基地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经批准建筑占地面积内的合法建筑,按《若干规定》中货币补偿计算公式或者易地新建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屋前屋后占地面积内的合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按征地财物补偿标准计算。

 (5)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6)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均不予补偿。

7)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征用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用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案例析】

律师:您好!我是浦东罗山路东中环线北动迁户,我是农村宅基地私人住房有土地证,现土地证上占地面积是90平方,核定使用面积是108平方,都是政府确认盖章的,现在动迁要按占地面积90平方算,政府对补尝不按实际算要按占地面积算问一下老师有这样的文件规定吗?还要问我的面积这还有18平方是不是我的合法权益,法律能维护吗?谢谢!

【上海拆迁律师钟涛解答】

此户拆迁面积应当安置108来计算,因为宅基地使用证上核定的108,只是尚未建造,18平方米的补偿要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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