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可以直接用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协议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文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已明确,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其价值取得于婚前。 ...
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子女的名字购一商品房。离婚之时,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的财产? 首先,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因此,父母的这种行为,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但,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因此,这就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
善意取得,通俗地说,指某人在有偿取得财富权时出于善意,依法取得了该财产权。善意取得制度,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和维护交易平安起着积极作用,因而为各国司法界所普遍接受。 ...
2011年8月12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终于公布,并将于8月13日实施。此次颁布的19款条文,明确涉及“房产法律适用”的,共有5条;间接涉及的,也有5条。可见,占据“半壁江山”涉及房产法律适用的最新解释,将对现行涉房类纠纷的处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一直对这一最新司法解释给予高度跟踪关注,并在司法解释公布的第一时间对涉及房产的关键条文予以解读: (二)父母给的婚房如何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处理案例...
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而且是婚前财产,如果丈夫去世,房子归谁...
婚前存款公证以后,婚后有用来买房,这种情况怎么办,希望大家帮忙! ...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情妇或情夫的行为效力认定。一般而言,财产所有权人完全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是物权的基本特征之一。赠与作为一种处分方式,理当受到法律的尊重。但是,任何民事行为,都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否则,法律存在就失去了固有的功能了。民法通则第7条明确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有配偶者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本身就违背了社会公德,在此基础进一步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该第三者的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德的进一步亵渎,如果法院认定该行为有效,那么,无异于鼓励人们好逸恶劳,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算是夫妻共同房产还是一方财产? ...
1、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子女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2、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副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婚后所购的定点安置房是否属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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