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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拆迁过程中名词解释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6-20 点击:22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

  • 宅基地拆迁中没有户口能否得到补偿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6-10 点击:17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目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与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采取的是不同的补偿标准,因此在相应的安置方案和家庭内部分配上存在很大差异。 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房屋价格一般采取市场评估价,综合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评定一个总的单价。而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区分房屋和土地权利,房屋根据经评估的建安重置价予以补偿,土地则按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予以补偿。在价格认定上采用不同的标准,导致两种房屋能获得的货币补偿款悬殊...

  • 预购人与银行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后,法院来进行预查封,会不会损害银行的权益?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6-9 点击:120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查封是一个司法行为,无论查封是否损害银行的利益,房屋局都必须按照司法裁定进行查封。房管局没有义务也更没有权利去审查是否损害银行的利益。其次,查封后还有可能解封,所以不见得查封后就必定会损害银行的利益。...

  • 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中未成年人权利的确认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5-31 点击:31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通常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以户的名义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确定一户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时,一般以该户农村村民的人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未成年人基于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身份,与其他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房屋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物权法》第142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未成年人可认定为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 上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继承归属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5-31 点击:39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继承归属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 签订居间协议之后不卖房房东双倍赔偿定金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5-27 点击:29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内容看,各方明确约定买卖双 方需补签网上《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根据法律规定,双方 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系为担保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而 成立的立约定金合同关系,因此,尽管《房地产买卖协议》作为本 案《房地产居间协议》的附件,但并非实质意义上的买卖合同,因 此各方仍应按照《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现zhao某某按约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银行划账支付20万元定金,但8月 26日lin某某在收到中介公司转付的上述定金的同时,却以涉案房产 权利人之一、其子俞乐彦不同意出售房屋而不愿履行《房地产买卖 居间协议》为由拒绝与zhao某某签订买卖合同,为此应当按约承担双倍 返还定金的责任。至于上诉人lin某某所称被上诉人zhao某某因不 ...

  • 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房东的产权人之一妻子去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所属:动迁房买卖 日期:2011-5-24 点击:41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在办理房地产案件中,遇到几个客户咨询签订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之后,其中一个产权人去世了,接下来如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呢? 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他去世,那么权利义务就友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如何办理过户有2个方式: ...

  • 知青子女回沪遇到拆迁问题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4-15 点击:30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刘小姐作为知青子女,户籍迁入系争房屋后,因系争房屋居住困难在外租房居住,他处并无任何住房。沪高法民一[2004]3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规定,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有权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据此,刘小姐应被认定为该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有权参与动迁补偿款的分割。...

  • 私房动迁但是父亲去世如何分割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4-15 点击:47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第三条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据此,王先生、王先生的父亲、弟弟作为产权人,可依据各自房屋面积获得补偿安置款。因此,对王先生享有产权部分的房屋进行安置所获得的补偿款应当归王先生所有。对现由王先生母亲居住的房屋部分,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为其父亲,未进行变更,该部分房产应认定为其父母共同共有。现其父亲在拆迁前去世,未留遗嘱,因此,该房屋中属于其父亲的部分应当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由其母亲和四个子女共同共有。对该部分房产动迁所获得的补偿也应属上述五人共有。对该部分遗产的分割一般应均等分...

  • 承租人全家已经移民加拿大上海公房动迁是否还有补偿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4-15 点击:72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首先,你虽然获得了绿卡,但只是获得了移民资格或永久居住权,并没有加入加拿大的国籍,因此,其仍具有中国国籍。一个中国公民在国内所能享有的权利,你仍然享有,并不影响其因国内的房屋动迁而获得补偿的权利。...

  • 禁止买卖的二手房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24 点击:99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禁止买卖的二手房有:(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

  • 如何避免离婚房产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是良方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18 点击:163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律师指出,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

  • 恋爱购买结婚用房 分手房产如何分割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10 点击:11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房屋属于不动产,依照我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的登记具有推定力,即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这个推定事实只是证权程序,而不是赋权程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对现有的权属登记予以否定。区别不动产推定力的是公信力,即登记的物权在交易的过程中,出于对善意第三人保护的需要,即使登记有错误或遗漏,其第三人所得利益仍应受法律保护,公信力并不否认真正权利人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向卖方主张权益。但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只发生在不动产交易中,未进入交易程序的不动产,其登记并不发生有无公信力的问题。 ...

  •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例外情形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7 点击:81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例外情形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分割,但是下列五种情况的房产,不能进行分割:1、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 离婚时,对方隐匿房产怎么办?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5 点击:25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离婚时,对方隐匿房产怎么办?常见方式: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人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和泪流,笑将全部房产权利收纳,甚至借助于法院之手,达到上述目的。   处理方式: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第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字写入产权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 夫妻一方单方面卖房合同效力如何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3-1 点击:42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一方单方面卖房合同效力如何. 我们都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2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关于“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做出了解释,即: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法院据此会认为:本案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系婚后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擅自处置属于无权处分,从而判令张军与郭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张军返还郭某价款,郭某腾出房屋并协助张军对房屋进行恢复登记。...

  • 离婚前,女方转移偷卖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案-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0-12-23 点击:27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双方对该房并无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两人对该房有平等的处理权,属于共同共有,故王某提出的该房由其单独出资购买,该房权利人登记为其一人,其对该房有单独处分权的辩解是于法无据的。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王某未经共同共有人朱某同意,擅自将该房转让给老王属于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老王是王某的父亲,应当知道该房是朱某夫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而共同共有,而且在近期房价上涨的形势下用低于2年前买价的价格购入,其显...

  • 使用权转产权,同住人未通知我,我有动迁调配单,我户口迁出10年也不住在里面,我还有权利吗?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0-12-22 点击:51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使用权转产权,同住人未通知我,我有动迁调配单,我户口迁出10年也不住在里面,我还有权利吗?...

  • 在校大学生已经迁出户口还有权享受村民土地补偿吗?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0-12-21 点击:34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户籍是个基本的判断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一般还要结合考量该人是否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土地补偿费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在上学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前)已经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学习暂时把户口迁离该村,并没有改变他与该村的生产、生活关系,更主要的是没有改变他现在(甚至就业前)仍然要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收益为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生活保障的状况,再加上他在整个就学期间又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因而,村里不能在他求学期间取消他的成员资格,不能剥夺他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

  • 房屋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特点?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12-16 点击:18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按份共有中,公民对共有的房屋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如出卖、出租、赠送等,但按份共有人在出售房产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对按份共有的房屋进行处分,必须全体共有人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可以按照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不得损害少数人或份额小的共有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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