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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公房产权上只有我爸我妈和我的名字,表弟户口在里面请问他有居住权吗?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22 点击:37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1、他的户口迁入时是需要得到户主的同意的.但是他仅仅是户口在此而已,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 。所以你没有权利强制人家迁走户口啊。户口只是我们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不必然导致对于房屋的居住权。房屋居住权属于不动产的用益物权,是民法范畴,和户口管理制度完全是不同领域。而且,被告在本市多年有地方居住生活,根本在此屋里没有居住权利。 ...

  • 房产继承公证遗嘱面临的几个误区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10-17 点击:35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申办指南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留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6.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等。   链接   收费标准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公证,由于往往涉及到房屋、债券、银行存折等大额财产。   同时办理程序比较繁琐,因而成为所有公证业务中较为复杂的公证之一。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证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权公证主要分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继承和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两类。   名词解释   继承权公证的收费标准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

  • 起诉后又撤诉,是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所属:法院诉讼程序 日期:2011-10-14 点击:81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因为本案并没有向被告送达,也即其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尚未到达被告处,不能认定其已经向法院主张其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申请撤诉并不有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因为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已经有关部门主张过其权利就可以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本案原告已经向法院起诉,其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也已经通知到被告本人,虽然起诉状未送达到被告,并不影响其向法院主张其权利行为的成立。 ...

  • 未成年人可以办房产证吗?有小孩名字的房屋如何处分?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12 点击:206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地产证》, 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

  • 94方案购房没有户口也能享受产权份额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10-12 点击:30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1999年9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几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意 见》〔沪高法(1999)528号〕,在“关于94方案购房后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解答中指出:“有些家庭中的权利人向法院提出主张房屋产权,有些家庭至今相安无事,权利人尚不知道自己不享有共有人的权利,由于这些人自身并无过错,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我们考虑诉讼时效从发生争议时起算,有利于矛盾真正解决。”这一规定无疑是符合我国设立诉讼时效制度初衷的。 ...

  •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异议登记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9-15 点击:58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异议登记时效不是登记后就长期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9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若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就需携带立案通知证明到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续展手续。...

  • 外嫁女是否有权享受村集体土地动拆迁款项权利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8-31 点击:49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外嫁女是否有权享受村集体土地动拆迁款项权利...

  • 家庭成员之一出售家庭共有财产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8-27 点击:24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购房人签约时已明确得知该房为共有,理应要求全部共有人参与签约,以确保合同有效。然而事实上购房人却对签约人代签他人名字一事视而不见。在此情况下,怎么能认定其有理由相信对方有代理权呢?购房人存在明显过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在此情况下,合同能被认定有效,则共有人之一擅自出售,侵犯其他共有人权利的行为将不能被有效遏制,将产生不良社会后果。 ...

  • 94方案同住人生前未曾主张房产权利,其继承人能否主张?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8-8 点击:17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94方案同住人生前未曾主张房产权利,其继承人能否主张?...

  • 售后公房怎样认定产权共有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8-8 点击:20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因此,本案中,张女士不能再主张继承其原本可以主张的共有份额。因为不动产的取得和转移都要进行登记,产权登记是证明房屋权利的有效凭证,但是限于“94方案”的缺陷,许多欲享有共有产权的人,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人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但这一规定并不是一概否认“94方案”产权证登记的效力,该规定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允许主观上不想放弃产权,又限于规定,无法登记为共有产权人的,可以通过主张房屋产权,成为共有产权人,但并不排除有些家庭中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在购房时确实放弃了权利。 ...

  • 对有承租人的房屋拆迁补偿 所属:上海动迁拆迁标准 日期:2011-8-5 点击:48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拆迁补偿的范围不仅仅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而且应当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属于房屋使用权人理所当然可以获得补偿。然而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的权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是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对于承租人的获得补偿并没有直接的体现。 ...

  • 上海售后公房产权法律问题研究共有产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8-1 点击:35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当初购买下产权,通常都是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特别是1994年,政府文件规定产权证上只能登记一个名字,而且由于家庭原因,即使在1995年,1996年可以登记多个人之后,很多百姓依然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其他户口同住人是否依然享有产权呢?需要在多次时间内主张份额,否则就会过期了呢? ...

  • “94方案”未及时主张权利丧失胜诉权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22 点击:302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十多年前,上海最早推出的“公房用工龄买断”房改政策,俗称“94方案”,受当时政策的局限性,产权证仅登记在一人名下,而该房屋同住人要想成为真正的权利人,则须在一定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诉讼的胜诉权。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对一起4姐妹诉讼继承案认定属法定继承下判,除对其中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生活较困难的二姐张琳(化名)继承房屋28%的份额外,其余大姐张娣、三姐张娜、四妹张华(均系化名)各继承房屋24%的份额。...

  • 上海94方案房子的确权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22 点击:19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94方案房子的确权问题公房出售是国家把多年来的高积累、低消费的工资制度中职工住房方面的待遇返还给职工,所以,未成年人并不是适格的购房人,因此未成年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同样,明确放弃产权的同住人也不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他们拥有对所购公房的居住使用权,除非这种法律关系依法消灭,房屋所有人不得随意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同住人的权利。 ...

  • 94方案购房虽售同住人权利受保护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19 点击:197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本案公房购买时,杜军之子杜小军因未年满十八周岁不享有购房资格,因此,只有江一民夫妻、杜军夫妻4人均符合公房购买资格,故杜军夫妻符合具体可以主张房屋产权共有的条件,但由于杜军老婆江月秋在其生前未提出主张,应当视作其对售后公房登记在江一民名下无异议,故江月秋不再享有售后公房的产权,杜军作为继承人亦无相应的继承份额,故此,售后公房符合享有产权条件的人实际为江一民夫妻俩和杜先生三人。 ...

  • 上海94方案房子的确权问题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19 点击:22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目前上海法院认为,公有住房出卖,将工资中不曾包含的住房消费返还给职工,作为未成年同住人,虽然其在公有住房中享有居住使用权,但这种居住使用权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产生,包括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可供正常生活的居住生活空间等,而不是其对公有住房的权利,其对公有住房这一财富取得并未付出劳动,所以不能成为当然的权利人,不是具备购买公有住房的购房资格人。综上,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是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未成年的同住人不是国家这种优惠政策的当然享受者,不被赋予购房资格,当然也就不能确权为售后公房的产权人。...

  • 94方案案例分析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19 点击:20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94方案购房案例分析系争房屋系按照94方案购买,根据相关规定,陶文龙符合系争房屋共有人的条件,因受当时相关政策的限制,无法登记为权利人,现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主张,故应确认陶文龙对系争房屋享有产权。因陶文龙之母生前未对系争房屋主张产权共有,应视为同意房屋产权归于产权登记人。陶美丽在购置系争房屋时,其户籍在系争房屋内,在《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上也有签名,根据相关规定,其作为购房时的购房人之一对系争房屋亦享有权利,现其在期限内未对系争房屋的产权作出明确放弃的意思表示。因此,对于系争房屋,陶文龙享有三分之一产权份额。 ...

  • 未成年人不具有公房购房资格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1-7-14 点击:24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公有住房出卖,将工资中不曾包含的住房消费返还给职工,作为未成年同住人,虽然其在公有住房中享有居住使用权,但这种居住使用权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产生,包括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可供正常生活的居住生活空间等,而不是其对公有住房的权利...

  • 死亡赔偿金如何继承分配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14 点击:309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死亡赔偿金在死者亲属之间的分配,应综合考虑分配权利人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水平、对受害人经济依赖水平及其生活状况等因素,而非一概平均分配。...

  • 男女双方同居10年不属于夫妻,分手有无房屋居住权 所属: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日期:2011-7-1 点击:133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没有结婚证,同居10年和同居1年性质上都是一样的,属于非婚同居。为他生儿育女,对于儿女来说,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生活中可能会受到一些人的歧视,但在法律上,他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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