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三套房贷款暂停情势有变更合同可解除 最近几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房价继续上涨,今年,各地政府频频发力,新出台了多项控制房价上涨的举措。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局部乡村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的发放。而在通知》公布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因新政而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这一问题也引起了买卖双方的纠纷。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新政未能取得住房贷款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
开发商交房面积缩水过大,购房者可退房商品房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房价上涨卖方毁约赔付购房者双赔定金 2007-12-3110914)来源:广州日报 事件回放 李某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
钟涛律师按:上海地区自从1994年住房改革以来,遗留了不少公有住房产权纠纷,特别是住房价格高涨的年代,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放在一边,不少家庭为了产权份额闹上法院。“94方案”中的购房权利人认定缺陷产生了纠纷的后果,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法院审判经验,总结如下,期望减少纠纷,协商解决。 ...
对于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调解合同解除的同时,就房价损失的赔偿问题,可按照下列原则设置调解方案:(1)有约定的按约定调解;(2)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结论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此外,还应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进行调解。...
上海一家楼盘降价3成 遭上百老业主包围抗议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钟涛律师认为:业主的一些诉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房屋买卖属于民事合同,而且交易都有风险,签订买卖合同之时,开发商并没用保证房价是涨是跌,因此房价下跌了,业主不能获得补偿,房价上涨了开发商也不能获得补偿,对大家都是公平的。 至于房屋质量问题,样板房并不能代表实际房屋,如果实际交房是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 至于业主采取的暴力行为,涉嫌违法治安管理法,维权要理智。 ...
最近有一则消息引起房地产市场的高度关注:银行普遍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银行的这一举措,对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无疑是个重大打击。 信贷紧张、房贷风险上扬、房地产泡沫等都可能是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的主要原因。预计接下来全国范围内银行房贷利率可能还会提高。在这种趋势下,房价下跌是众望所归。但是究竟能跌到什么程度,起决定因素的是开发商的态度、本次首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后的市场反应以及政策的延续性。 数据显示,10月份沪上商品住宅供应量继续增加,市场库存压力迅速上升。业内已开楼盘甩卖的先例,最大折扣可达6折。就连从不轻易降价的豪宅也开始蠢蠢欲动,比如闵行星河湾的低调促销,1号楼部分房源的销售报价较2号楼的下降了两成。有了楼市“跳水”的信号,再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和楼市成交持续低迷的影响,开发商的资金链趋紧,为了盘活资金及安全。 在上海执业多年的资深房产律师钟涛律师认为:当前房地产条款持续深入,银行提高利率的情况,基于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春节前后观望心理增多,建议需要买房的客户等一段时间再说,房价拐点就要来临,房价面临震荡。 ...
上海市旧区改造的征收补偿标准包括公平补偿、安慰补偿、全额补偿和充分补偿。公平补偿与安慰补偿,由于尺度不容易把握及对被补偿人明显不公,在实践中已经很少运用;而全额补偿,在上海房价如此高的情况下,也很难实现。因此,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上海选择了充分补偿的标准,即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上海确定的补贴系数为30%)和套型面积补贴(卫生间加厨房15平方米)。另外,对于人均居住面积过低的旧区居民,还会按照托底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计算后,增加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具体住房保障托底货币补偿的单价,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单价为基准。而且增加托底保障面积,需要经认定符合面积托底住房保障条件。这样算下来,最终的补偿标准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目前,楼市调控加剧,房屋买卖纠纷激增。笔者最近代理的一个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王某将房屋出售给葛某,签订合同后买方付款,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几天房价上涨,王某表示房子不卖了,双方协商未果,葛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退还房款并赔偿购买同等地段同等房屋的差价。...
动迁安置房,由于比同区的商品房价格低2成以上,所以,相当具有诱惑力,同时,不少中介人员也卖力的推销,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都做过好几套交易。因此不可客户心动了,那么对于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购买?如何签订买卖合同?将来万一房东不过户有何风险? ...
伴随着城市拆迁安置进程的加快,拆迁安置房越来越多,2010你爱你10月25日之前,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上都会标明,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是现实生活中,在中介的居间介绍下,不少客户都因为拆迁安置房价格低廉,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3成以上,因此,面对价格诱惑,都购买的拆迁安置房。 ...
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因为交易周期长,房价差距大,容易导致房东心里不平衡,要求加价,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可以不用加价,强制要求房东过户,所以广大买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判决卖方向买方支付差价的案例已经很多。据此分析,买方违约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差价责任。 ...
随着房价的不时上涨,为有效地对房价进行调控,政府陆续出台了数项政策,设定了一些的限制买房的条件,如果卖房人或者买房人不清楚这些政策,很有可能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纠纷,所以一定要先了解这些政策内容再签合同。此外,房屋买卖中介公司作为专业单位,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客户,防止出现纠纷。...
上海楼市的再度火爆、房价加速上涨导致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毁约情况频繁出现。卖家发现房价上涨后,认为房子“卖便宜了”而提出毁约,买家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履约或赔偿。此时,双方前期约定的做低房价合约往往会成为毁约方的最好理由,并依此要求判定做低房价的合同无效。 ...
动迁安置房,由于比同区的商品房价格低2成以上,所以,相当具有诱惑力,同时,不少中介人员也卖力的推销,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都做过好几套交易。因此不可客户心动了...
在1990年到2011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实行改革,城市房屋可以自由交易买卖,激活的土地市场,带动了经济发展。但是农村宅基地房屋目前法律规定,只能在通过一个村集体之间转让,且只能一户一宅,否则出卖转让无效。这就造成了多年以前村民将房屋卖给他人,现在随着房价上涨,动迁补偿,村民又回过头来争取补偿,那么,到底如何操作呢? ...
钟涛律师按,2006年、2007年不少客户在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拆迁安置房,随着上海市房管局的规定,动迁安置房从5年限制交易期调整为3年。由此加速了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活动。 但是因为从当初买卖拆迁安置房到现在可以办理过户,已经过去3,5年了,在此期间,房价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房东心态也发生变化,当初订立合同之后说的好好的不反悔,不加价,到现在都可以置之不理。面对房价大幅上涨,房东只想要求加价。 ...
钟涛律师按: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越到房价上涨,卖家以各种理由拖延,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部谨慎,那么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之后,卖家如何赔偿买家的损失呢? 买家的损失包含2部分,一个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损失,一个是失去其他购买机会,房价上涨,再次购房成本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