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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异议】淘宝天猫购物过程中出现纠纷该如何确定管辖?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5-10-27 点击:2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网络购物中,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交易,这就要考虑在邮寄中由哪方出的运费(如案例二)。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提,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 ...

  • 中介违反“限购令”成交无效难收佣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10-18 点击:18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认为虽然朱女士与案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中介未全面履行告知及审核义务,导致该合同签订后无法履行,其居间行为并未完成。对于中介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二手房买卖居间协议之毁约方如何避免承担责任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6-7 点击:75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 ...

  • 二手房买卖避开中介自行交易引发居间合同纠纷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5-29 点击:181 作者: 来源:

    h3二手房买卖避开中介自行交易引发居间合同纠纷/h3 上海法制报   交易促成应当付中介费   2007年8月一天,周女士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约定了房价及付款方式,成交价为100余万元。嗣后...

  • 买家绕开曾经看房的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2-4-12 点击:50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按:在上海市的很多著名中介合同里,包括中原、福美来、21世纪等等房产中介,都会这么规定“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条款是必然会出现在中介看房单已经居间协议中的。那么如果买家先通过一个中介看房,但是后来成交是另外中介促成的,那么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呢? ...

  • 购买商品房房价下跌,如何约定保价条款 所属:商品房买卖纠纷 日期:2012-2-15 点击:2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发力,一线城市降价潮此起彼伏,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个别楼盘降价达20%到40%。成都、南京、天津等二线城市新开楼盘成交价格也开始出现下跌。随着房价下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额和净利润大幅下滑。不断萎缩的成交量、持续增加的库存以及愈发吃紧的资金链被称之为压下房价的“三座大山”。原本资金充裕的大型房企也不得不降价促销。这一轮的降价直接引发老业主的强烈不满,纷纷要求房地产商予以退房,并赔偿损失。 ...

  • 公房买卖被确定有效后,房款如何分配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2-1-8 点击:260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公房买卖被确定有效后,房款如何分配目前的判例倾向于采纳第一种意见,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为标准,将价款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原因在于虽然购房人购买公房的行为和再次出卖售后公房的行为均未征得家庭成员的同意,但家庭成员此后既然认可了上述两个行为,对由此产生的房屋成交价格也应当视为同时予以认可;否则,以较高的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分配,在维护家庭成员利益的同时却牺牲了购房人的利益,形成顾此失彼的局面。 ...

  • 上海一楼盘降价,开发商主动要求差价赔付首度入合同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11-3 点击:258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作为国内50强的开发商,新城这次的降价幅度之大让外界略感吃惊。资料显示,当初新城拿下嘉定这块地时楼板价达1.3万/平方米,如果算上装修成本,这次降价已经跌入了成本范围之内。而一位新城营销人员的微博也证实了这点:“地价和造价,远远超过售价,降价是真的事实了……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有所牺牲。”此前新城董事长王振华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如果降价能带来成交的回暖,新城会这样做。本次新城公馆的大幅降价也正印证了王振华此前的表态。 ...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1-10-26 点击:166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对于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在调解合同解除的同时,就房价损失的赔偿问题,可按照下列原则设置调解方案:(1)有约定的按约定调解;(2)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结论调解房屋涨跌损失。此外,还应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进行调解。...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0-24 点击:22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284455元在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并未实际履行,这个价格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张先生实际支付的42万元全部被李女士收取的情形下,张先生以《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284455元要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剩余部分房款135545的请求,法院难以准许。最后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

  • 房产律师提醒房价下跌空间来临需要购房的客户可以再等一等 所属:律师陪购 日期:2011-10-22 点击:184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最近有一则消息引起房地产市场的高度关注:银行普遍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银行的这一举措,对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无疑是个重大打击。 信贷紧张、房贷风险上扬、房地产泡沫等都可能是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的主要原因。预计接下来全国范围内银行房贷利率可能还会提高。在这种趋势下,房价下跌是众望所归。但是究竟能跌到什么程度,起决定因素的是开发商的态度、本次首套房贷款利率上调后的市场反应以及政策的延续性。 数据显示,10月份沪上商品住宅供应量继续增加,市场库存压力迅速上升。业内已开楼盘甩卖的先例,最大折扣可达6折。就连从不轻易降价的豪宅也开始蠢蠢欲动,比如闵行星河湾的低调促销,1号楼部分房源的销售报价较2号楼的下降了两成。有了楼市“跳水”的信号,再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和楼市成交持续低迷的影响,开发商的资金链趋紧,为了盘活资金及安全。 在上海执业多年的资深房产律师钟涛律师认为:当前房地产条款持续深入,银行提高利率的情况,基于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春节前后观望心理增多,建议需要买房的客户等一段时间再说,房价拐点就要来临,房价面临震荡。 ...

  • 二手房屋交易如何办理过户登记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24 点击:335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

  • 为逃税签定二手房阴阳合同遭风险引发诉讼争议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3-19 点击:199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为逃税签定二手房阴阳合同遭风险引发诉讼争议   同一套房子同一次交易却签订两份价格悬殊的转让合同,高价合同是实际成交合同,低价合同用于过户时逃税,二手房交易双方...

  • 买家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因贷款无法完成交易,需要付佣金吗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1-1-4 点击:955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买家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因贷款无法完成交易,需要付佣金吗在钟涛律师陪购购买的房地产案件中, 经常看到各个中介公司拟定的居间协议条款,如果买卖双方不买房,要赔偿中介的损失,有的是2%的佣金,有的是20%房价款,通常都比较的高。 2、那么,当买卖双方合意解除居间合同,中介却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时候,到底应不应该支付呢,如果中介起诉到法院,胜算如何呢? 3、钟涛律师解答,在本律师处理的此类案件中,都没有按照所谓2%的标准支付中介费,而是仅仅支付一些劳务费,具体金额根据每个案情不同。但是有些客户为了省钱,没有聘请律师处理,仅仅靠自己去法院应诉,结果法院判决按照2%的标准支付,最后得不偿失。 ...

  • 关于购房结汇出具相关证明的通知 所属:法律法规 日期:2010-12-30 点击:311 作者:房产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简称47号文),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以下简称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办理购房结汇或者因故不能完成交易、购汇汇出等手续时,应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或者取消购买商品房等相关证明(简称相关证明)。现就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 二手房买卖避开中介自行交易引发居间合同纠纷 所属:94方案售后公房 日期:2010-11-29 点击:17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h3二手房买卖避开中介自行交易引发居间合同纠纷/h3 上海法制报   交易促成应当付中介费   2007年8月一天,周女士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约定了房价及付款方式,成交价为100余万元。嗣后...

  • 房产中介未通过居间活动促成交易,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8-13 点击:403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房产中介未通过居间活动促成交易,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上海房产律师...

  • 由于房主生小孩造成交易过户延误算违约吗-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5-31 点击:88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由于房主生小孩造成交易过户延误算违约吗-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 开发区动迁房产权性质?可以买卖吗?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5-13 点击:38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动迁房相对于市场评估价格来说,一般交易价格较低,便于买卖双方成交。因此,在买卖中,切不可为了贪图房屋价格便宜而省却聘请专业律师把关。 ...

  • 总房价与净到手两个价格房屋合同无法履行被解除-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日期:2010-4-20 点击:563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

    一、什么是“到手价”--上海律师法律咨询要明白什么是“到手价”,先得弄清楚什么是“成交价”。“成交价”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卖的总售价,成交价也是到交易中心和税务机关办理过户和交税的计算基数。“到手价”是针对卖方而言的,是指不包括交易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及中介费的卖方净到手价,在“到手价”情况下,由买方来承担本应由卖方支付的各项税费及中介费。简而言之,到手价就是在交易完成后卖方所能得到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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