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住了三年的动迁房,产证却突然办到了别人名下,这房子到底还归不归你?我办的刘先生这桩案子,把这个所有买家都怕的噩梦,结结实实演了一遍。今天我把经过讲透,买动迁房的朋友都该听进去。
刘先生二〇一九年买了套嘉定的动迁安置房,房东姓马,合同签了,总价一百九十多万,先付了一百七十万,剩下二十万约定限售期满后过户当天付清。动迁安置房我讲过很多回,就是政府拆迁赔给老百姓的房子,产证下来前有几年限售期,这期间不能卖也不能过户,所以买卖双方往往约好过几年再正式办手续。刘先生付了钱,装修入住,一住就是三年,日子过得挺踏实。
到了第三年,限售期满了,刘先生找马某办过户。马某嘴上答应,手里却拖着不配合,今天说忙明天说在外地。刘先生没多想,以为就是手续慢。谁承想,背后早翻了天。
这里有个坑,动迁房买家十个有九个栽过。房子没过户,产权就还在卖家马某名下,他手里攥着产证,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刘某住着房,却挡不住卖家偷偷把房再卖一次。这种事叫一房二卖,一个卖家,一套房,卖给两个买家,谁先过户,房子就归谁,后头的买家只能干瞪眼。
有人会问,刘某不是先签的合同吗,凭什么后买的反而赢了?问到点子上了。按咱们这里的规矩,房子这类不动产,产权变动以登记为准,也就是看产证写谁名下。马某把房又卖给姓范的一人,范某出价高,还爽快付清全款,马某赶紧拉着范某去办了过户,产证一下来,范某就成了法律上的房主。刘某虽然先买先住,但没过户,产权上吃亏。
再往下说,范某这人也不干净。他买之前明明知道刘某一住三年,门口还摆着刘某的鞋、墙上挂着刘某的画,他装看不见,照样跟马某成交。这种明知有别人占着还抢过户的,叫恶意串通或者非善意,法律不护这种人。
我的看法是,刘某这案子绝不是钱打水漂。房子虽被范某抢先登记,但刘某手里有早签的合同、早付的房款、早住的凭证,链条清清楚楚。卖家一房二卖,对刘某构成根本违约,刘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回房款,还要马某赔房屋涨价的差价损失。一句话,抢过户抢不走刘某的赔偿权。
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动迁房买卖最怕只住不过户,空窗期越长,一房二卖的风险越大。买家签约当天,就得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预告登记,把这套房锁在自己名下,卖家再想卖第二次,登记中心直接卡住,过不了户。刘某当初不懂,没办预告,才给了马某可乘之机。
说实话,等限售期那几年,是最危险的窗口。我常跟客户讲,签约后别光顾着高兴,第一件事就是盯产权、办预告、做保全。刘某要是早办了预告登记,马某连范某的面都见不着,房根本过不到别人名下。
古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买动迁房,防的就是卖家见钱眼开。刘某这三年住得安稳,恰恰麻痹了自己,以为住了就是自己的,殊不知产权一天不过户,法律上一日不算数。
有人会问,那刘某占了房,范某拿了证,这房最后归谁?这要看范某善不善意。范某明知刘某占着还抢过户,法院可以认定他不构成善意取得,判范某把房退回,配合刘某履行原合同。但要是范某真不知情、付了合理价、也办了证,那刘某只能找马某赔钱,房归范某。所以占有和登记两头,谁站得住脚谁赢。
有人会问,刘某能不能直接把范某赶出去?不能那么简单。范某手里有证,刘某占着是事实,但产权有争议,得先打官司确权。我们帮刘某把马某和范某一起告了,要求确认一房二卖中刘某的优先履行权,并追责马某违约。这一步不能省,省了就真被人轰出来了。
这案子还有一层,马某收了刘某一百七十万,又收范某全款,等于一套房拿了两次钱,典型的空手套白狼。我们申请把马某账户和这套房都查封保全,逼他吐出多收的钱。买家别心软,这种人你客气,他就当你好欺负。
有人会问,马某要是把钱花光了,刘某的赔偿还能拿到吗?难。所以起诉同时做财产保全,把他名下车和存款都冻住,判决下来才有得执行。刘某听我的,两手都做了,后来执行顺当,马某乖乖补了差价。
说实话,一房二卖的根子,在动迁房那个漫长的限售空窗。买家图便宜买了没证的房,卖家图涨价卖了第二次,两头一碰,悲剧就来了。我能做的,就是提醒每一个来找我的买家,签约即预告,占着房也要把产权锁死。
刘某这案子最后,法院认范某非善意,判令范某退房、马某配合刘某过户,另赔刘某房价上涨的差价三十多万。刘某住了三年的房,总算名正言顺成了自己的。马某偷鸡不成,反倒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人会问,怎么提前发现卖家想一房二卖?每隔半年拉一次产调,看产权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二次网签记录。马某要是偷偷又挂了网签,产调上一眼就能看出来。买家勤快点,麻烦少一半。
收尾说句实在话:动迁房一房二卖专挑只住不过户的买家下手,签约当天办预告登记、盯紧产调,房子才真正姓了你的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