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由于上海房价上涨比较快, 钟涛律师在最近操持的几起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件过程中。动迁房在上海五年内不能过户转让,导致很多卖家在五年期限过后不愿意配合买家过户,最后买家不得不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要求卖家配合过户,那么所谓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排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排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实属有效民事行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 而拆迁安排房进行买卖并不存在上述情形。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物权法》也将债权和物权进行分开处置,即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不因为物权不转移而变成无效合同。因此,拆迁安排房可以买卖,只要合同签订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可以保证交易双方的权利,可以说签订一份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安排房买卖协议是买房人保护自己权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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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动迁房比同地段且条件基本相同的普通商品房价格便宜很多,便宜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所以近几年动迁房买卖市场兴起且日益繁荣,同时买卖双方之间爆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房地产中介公司也想做这一块大有市场的业务,但是又慑于自身法律知识水平的局限和有关信息、能力的局限,担心违法,担心以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自己要承担巨大责任或者至少遭遇很大麻烦,不敢放开手脚做。根据上述分析,动迁房买卖本身合法,动迁房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我有上海的律师朋友不久前就代理过一起动迁房买卖纠纷,就是因为房价大幅度上涨了,房东不愿意过户了,以上海市房地局的这个《办法》第28条的规定为依据要求撤销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律师代理的是被告购买方,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胜诉。因为法院只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判定合同或者合同的某一部分条款是否有效。同时,上海的法治化水平无疑是国内最高的,法制状况和法制环境是国内最好的,各个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守法意识是国内相对最强的,法律水平是国内相对最高的,操作是相对最规范最守法的。
所以,动迁房买卖你尽管放心大胆地做,我给你全面把关,规避买卖双方(主要是买受人)和你们房地产中介面临的所有法律风险,消除所有法律隐患:调查清楚欲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清楚买卖双方与房屋交易有关的个人情况,根据房屋和交易双方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份确保每个条款都合法从而整部合同完全有效、而且足够严谨周全的可以规避所有法律风险消除所有法律隐患的动迁房买卖合同。动迁房买卖合同不可能用一份统一的格式化合同,只能根据每一单交易房屋和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拟定差异化个性化的具体合同. TAG: 钟涛 上海房产 流程 买卖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