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租人去世后,拆迁公房后分配问题-上海房产律师
【客户咨询】
1、我家有一处公房要拆迁,是爷爷单位的公房,我们只有使用权。拆迁之前,经过估价,价值40万;拆迁3年后,可以有新房,按照6000元/平米估价,大概价值80万。
2、现在爷爷奶奶已经过世,有1个儿子和3个女儿,房子的承租人是儿子,而4个儿女都想要房子。如果打官司的话,是不是要按照每个人1/4进行分配呢?而进行分配的基数是40万还是80万呢?
3、承租人虽然是儿子,但是当初老人过世的时候,并没有在所有儿女都在场的情况下立遗嘱,说明让儿子来承租
现在女儿们都要求分得房产,其中一个还霸占着房子不走
4、有什么法律途径能使得这个女儿搬家吗?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1、由于是承租房,因此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承租权不属于遗产范围,也就是说,租约上的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同时享有因拆迁的补偿.如果受到干涉和阻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能得到支持.
2、但也有例外,假如三个女儿的户口在这个房子里,就要另当别论了,同一户口内的人员当然享有使用和居住的权利,拆迁安置时,也将获得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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