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过就肯定不能再次享受吗?有变通的方法吗?
【客户咨询】
以前随父母时拿过动迁安置款,现在户口迁到老公处再次拆迁就不能享受安置费用了吗?难道就算户口在里面也一分也拿不到吗?请教大家有和我相同情况的吗?或者有哪些朋友享受过一次又再次享受的例子吗?
1、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房同住人享受过拆迁待遇,那么这一次就不能符合同住人条件,不能享受了
2、实践中,也有很多拆迁组给了2次待遇的,主要是根据各家条件不一样和谈判能力不一样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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